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鑫龙 公告编号:2016-015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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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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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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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4年,公司完成收购了天津市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达”),发展成为以高低压成套产品为平台,以高低压元器件、自动化元器件、电力电子和电力设计为核心,以新能源和电力安装为两翼,以提供设计、输配电设备制造、元器件、安装等电力服务一揽子解决方案的服务商;2015年8月,公司完成收购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兴发”),进入了公共安全与反恐、智慧城市领域,由电力服务一揽子解决方案的服务商,发展成为涵盖输配电及控制系统行业、公共安全与反恐、智慧城市行业的一整套城市智能管理系统提供商;2015年11月,公司完成收购了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二开”),在电网智能化改革持续推进的政策背景下,提升了公司在江、浙、沪等华东地区的影响力和竞争能力,拓展了公司在电力市场的业务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分类:公共安全与反恐、智慧城市业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及服务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兴发为国内领先的公共安全与反恐、智慧城市等的解决方案、产品及运营服务提供商。中电兴发主营业务系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主要面向公安、军队、司法、市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端到端、一体化的涵盖信息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处理、应用等环节的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及运营服务。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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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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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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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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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在面对较大经济下行压力的情况下,公司紧密联系市场需求拓展市场,积极探索新的营销模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形式、克服同行业竞争等困难。
公司立足于反恐与公共安全、智慧城市领域、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元器件和自动化产品、电力电子、电力设计、安装、新能源等的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将公司业务延伸至上游工程设计领域,实现了与电力设备终端客户的直接接触,也实现了电力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一揽子服务。同时,公司与中电兴发各自拥有全国性的销售与服务网络,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既可以共享存量客户,实现交叉销售,也可以通过更加丰富而完善的产品线赢得增量客户,并在共同开发与维护客户的过程中,或对同一客户的一次开发、多次销售的过程中,提高销售投入的产出效率;公司将实现自身智能电网业务与中电兴发公共安全与反恐、智慧城市业务的“强弱电”协同发展,紧抓“平安城市”大联网平台的建设、安防市场的民用化、智慧城市建设等发展机遇,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资源的利用效率,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270.59万元,同比上升7.82%;实现营业利润7,484.27万元,同比上升715.22%;实现利润总额8,993.70万元,同比上升341.93%;实现净利润7,777.56万元,同比上升366.99%;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34.88万元,同比上升342.37%。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孙公司较上期相比,增加6户,其中:
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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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第十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束龙胜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