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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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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限制性股票的
公 告

2016-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6-007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限制性股票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因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未能完全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三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8)。

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30,000股,回购价格3.71元/股,总价款人民币3,450,300元。

根据公司于近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限制性股票930,000股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注销申请,注销日为2016年3月9日,公司总股本相应由1,017,407,464股减至1,016,477,464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16-008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永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承销机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等,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2014年4月29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对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详情如下: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相关部门人员办理。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未能完全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公司决定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办理了相关注销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相应由1,017,407,464变更为1,016,477,464,同时,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中副董事长人数。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变更副董事长人数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管理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修改,现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做如下修改: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3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层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见公司股东大会相关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6-009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未能完全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公司决定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办理了相关注销手续,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茂通关于注销已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7)。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相应由1,017,407,464变更为1,016,477,464,同时,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副董事长人数。2016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以及副董事长人数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

(二)变更副董事长人数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16-010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2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24日

至2016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会议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16年3月2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301室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传真至010-59715880。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与会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张靖哲

3、电话:010-56735855

4、传真:010-59715880

5、邮箱:ir@ccsoln.com

6、邮编:100052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