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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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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公告

2016-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6-012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3月8日、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积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6年3月8日,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复牌的公告》,披露了公司与相关各方对本次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和论证工作,但最终未能就公司收购标的的资产股权比例等实质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故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2、经公司自查: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台州市椒江信质工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尹兴满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台州市椒江信质工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尹兴满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5年年度业绩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预告预计范围之内,预计201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0%-20%,并于2016年2月25日发布2015年度业绩快报,具体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