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9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坏账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共计1,417,313.29元,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595,891.90元。明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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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
本次核销坏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人民币1,417,313.29元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拟核销的应收账款中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了595,891.90元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坏账影响公司2015年度当期损益821,421.39元。
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了解和查验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部分应收款项坏账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共计1,417,313.29元,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595,891.90元,本次核销坏账影响公司2015年度当期损益821,421.39元。
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有利于规避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