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99 公司简称:林海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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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15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60,275.2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3,056.9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1,305.6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6,138,446.90元,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477,416.48元。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1 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林业及园林动力机械、农业机械、喷灌机械、木材采运设备、内燃机、摩托车、助力车、消防机械、微型汽车、电池、电动车、及以上产品配件的制造和销售,汽车销售,技术转让,进出口业务。
2.2 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由销售部门根据销售计划或客户订单将生产计划下达至生产部门,实行按单生产,同时根据市场需求适度备货,以便有效利用产能,保证销售旺季订单的按时完成。在国内市场,公司产品以直销模式为主,以直接、高效沟通客户需求;在出口市场,公司采用代理商模式。
2.3 公司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行业主要集中在:特种车、摩托车及通用动力机械。
目前我国特种车辆生产厂商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和重庆地区,产品具有多品种、小批量的特征,大多用于出口。2007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大幅下滑,从2009年起开始逐步回升。近年来伴随着国际经济的缓慢复苏,我国特种车辆行业出口呈现出较为稳定的增长态势,2015年出口金额达4亿美元。目前全球特种车辆的市场容量约为140至160万辆。美国、欧盟国家和俄罗斯是全球最大的特种车辆市场,其中美国占全球市场的一半以上。我国现已成为世界全地形车生产大国,产量约占世界全地形车总量的40%左右,约90%的产量销往海外市场。
我国亦是全球摩托车第一大产销国,摩托车保有量也居世界第一,接近全球保有总量的三分之一。2015年我国摩托车产量约1,883.22万辆,呈继续下滑趋势,主要受电动车、汽车等替代品的普及、国三排放标准导致生产成本上升以及城市禁摩的影响。2015年全行业年出口摩托车769.8万辆,同比下降10.3%。未来几年,中国摩托车行业仍将面临着政策限制和市场调整的双重压力。而从市场格局上看,摩托车行业两极分化趋势比较明显,产量不断向优秀品牌集中,且逐步向质量型、差异化的产品转型。
我国通用小型汽油机是全球增速最快的国家,2013年最高产量达到2,400万台,2015年约为2,200万台。目前仍是世界第一大生产国。国内通用动力机械产品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重庆、山东、江苏、浙江和福建等省市。我国的通用机械产品以出口为主,自2003年以来出口占总销量的比重一直为80%以上。2015年我国小型通用机械出口金额约42亿美元。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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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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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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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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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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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滑的局面,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实干”的企业精神,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克服了产品结构调整、同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不足等困难,持续深挖内部潜力,不断开拓市场,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700.39 万元,净利润236.03万元。
(1)国内销售运用新的营销手段,拓宽销售渠道。一是摩托车销售与广东、广西、福建等11个省的经销商开展融资合作。积极推进林海摩托车形象店建设,全年在终端市场建成林海摩托车形象店100家,全年林海摩托车销量同比上升43.3%。二是林机通机产品重视市场巡回销售服务,全年参加防火产品展示会40次,召开防火培训班3批共300人次,取得较好效果。
(2)加快新产品成熟上市,林海摩托车共4款新品批量上市,并参加国内顶级摩托车赛事多次取得前三名的好成绩。完成300m高扬程泵、8马力三级泵等新品的开发。
(3)强化质量奖惩,制订并下发2015年1号文,明确“质量、降本、服务”专项工作计划目标及考核标准,各部门认真组织推进,12月对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取得一定成效,其中特种车系列新品降本效果明显;公司还通过ISO9001体系外部监督审核,无不合格项;通过VCA(英国交通部)欧标现场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获得3年生产现场免检期限。
6.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700.39万元,同比下降0.23%;实现利润总额325.60万元,同比下降5.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6.03万元,同比下降19.4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3.37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58,089.11万元,比上年末增加3.25%;负债总额10,828.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8.64%,比上年末增长2.12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为47,260.71万元,比上年末增加0.63 %。
6.3 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坚持能力提升与业绩增长并重,坚持产品竞争力提升与业务模式创新并重,不断深化战略调整,加快新品开发速度和新项目进度,加快产品的转型升级,使公司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稳健、快速发展。
公司各业务板块未来的经营发展战略为:
1)特种车板块:力争技术领先,以大排量、精品化为特色,以中小排量、高性价比形成全系列规模化产品线,成为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特种车辆全系列供应服务商。
2)摩托车板块:专注个性化、差异化的中高端踏板车,力争在行业内享有一定知名度,将林海品牌打造成国内自主品牌踏板车中的佼佼者。
3)通用动力及园林机械板块:将森林防火产品作为板块主攻产品,努力成为森林防火产品的全方位供应商及国内森林防火领域的排头兵。
(2)经营计划
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整合优化内部资源,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大力提升林海装备研发制造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成为国内领先的中高档装备制造服务商。
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围绕林海较强的小动力机械核心技术优势,积极拓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服务业和增值服务,力争在运营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通过不断创新营销手段,使林海特种车辆产品以及其它产品板块在该市场实现销售的新突破。
加强资本运营战略,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通过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整合新的优质资源,使公司产业链得到延伸,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通过信息化战略,继续深入实施PLM、ERP以及销售系统CRM,通过企业数据总线,系统集成,逐步实现研、产、供、销、服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逐步完善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的管控平台,实现从战略规划到计划、计划到预算、预算到执行、执行到分析、分析到考核的预算全流程管控。 探索车辆智能化零部件的开发和应用,逐步应用特种车辆远程诊断、森林防火监控一体化等技术;利用互联网+,推进特种车辆产品的开发和销售。
(3)可能面对的风险
1)国际市场风险:除美元外世界主要货币大幅贬值、国际市场竞争激烈、人民币相对升值等不利因素影响,产品的国际销售难度加大。
2)国内市场风险:国内经济宏观调控、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对摩托车行业的冲击,对摩托车国内销售产生不利影响;林业机械行业增速放缓,市场进入者增多,加剧了行业竞争。
3)成本控制风险:为稳定职工技术队伍,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变动情况,可能会增加公司的人工成本,影响公司的利润。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江苏福马高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与上年相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3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8名,分别为:刘群、孙峰、彭心田、张少飞、王三太、荣幸华、陈立虎、俞国胜,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6.03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31万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13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13.84万元,201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47.74万元。
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5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2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群、孙峰、彭心田、张少飞按程序回避,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2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2016-004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201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度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人民币91.852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04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
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但是会对关联方形成一定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关联董事刘群、孙峰、彭心田、张少飞按程序回避,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批,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全面的了解,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违背市场原则,没有侵害广大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起到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作用,有利于公司扩大销售和提高经济效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15年重大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002、临2015-006)
中对2015年重大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1)购买材料及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的实际金额为2946.79万元,其中: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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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的实际金额为12066.45万元,其
中: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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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度其它日常关联交易
(1)收取费用:2015年度本公司向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收取仓库租赁费54万元。
(2)支付费用:2015年度本公司向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支付技术开发费、劳务费共105.49万元;向福马振发(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维护费用35.18万元。
(3)支付土地使用租金: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向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租赁生产及办公用土地使用权,2015年支付土地租金51.26万元。
(4)商标许可使用费:本公司与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书,2015年度支付给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商标许可使用费4.57万元。
(5)关联方银行存款;2015年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2900.23万元,2015年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票据贴现226.57万元,支付利息1.04万元。
(三)2016年重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购买材料及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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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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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度其它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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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峰
注册资本:1202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摩托车、全地形车、助力自行车、电动车、发动机、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橡塑制品、空调器、汽油发电机组、锂电池及其材料、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消防机械;有色金属制品熔炼、压铸加工;出口本企业及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及相关技术;自产产品相关技术的转让;
(2)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峰
注册资本:1060万美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经济开发区梅兰西路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全地形越野车、全地形多用途车、高尔夫球场和园林特种车辆、动力机械、园林机械及配件等。
(3)江苏林海集团泰州海风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文龙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泰州市泰九路16号
主营业务:研制、生产、经营销售摩托车及配件、通用机械、汽油机系列内燃机、消防机械、舰船用空调、船用设备及配件、助力车部件。
(4) 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峰
注册资本:1424.8万美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九龙镇龙园路296号
主营业务:研制、生产摩托车发动机、摩托车及其零配件,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5)江苏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楷
注册资本:9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十五楼
主营业务:电动工具、园林工具、林业机械及其零部件和模具、普通机械、仪器仪表、文化办公机械等。
(6) 江苏罡阳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杰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
主营业务:发动机运动件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普通机械及配件、铸锻件、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的制造、销售等。
(7)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家俊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的企业;江苏林海集团泰州海风机械有限公司、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为受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控股的企业;江苏罡杨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参股的企业;江苏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同一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上述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2款;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较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采购:公司主要通过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购进产品的进口配件,从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相关配件,从江苏林海集团泰州海风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相关配件,从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购进摩托车配件,从江苏罡杨股份有限公司购进配套件。
(2)关联销售:公司通过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通过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销售摩托车、特种车及通用发动机等产品;通过江苏苏美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机电产业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销售通用动力机械产品及配件。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公司与经销商及国机财务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通过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经销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4)银行存款业务:公司拟在国机财务存款,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销售产品,同等质量的产品按基于市场的协议价格执行。
(2)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按本地区市场的平均价格执行。
(3)购买材料及商品按市场的价格水平执行。
(4)商业承兑汇票优于市场的商业承兑汇票贴息利息。
(5) 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及利率上浮区间的上限计付存款利息。
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因此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市场的要求进行业务往来,依市场交易规则,按以上的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为充分利用关联单位的外贸市场网络,通过江苏林海动力机械集团公司进行产品的外贸出口;通过江苏联海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为其产品配套动力;公司与江苏林海雅马哈摩托有限公司的业务往来主要是利用该公司生产的发动机,这样能够提升公司产品的质量;公司通过江苏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其产品配套小型汽油机和发电机组出口;通过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经销商进行商业承兑票据贴现,在国机财务公司的配合下,公司与部分优质经销商协商一致,在共同承担相应费用的前提下,为经销商提供更优的信用政策,扩大公司产品销售,提高经济效益。国机财务是本公司选择的金融服务机构之一,在国机财务存放款项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往来。产品之间的相互配套更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更有利于降低成本,更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利用关联方的销售网络,也扩大了产品的销售,减少了公司在市场开发方面的投入。通过与关联方的贴现业务达到解决经销商的资金压力,扩大公司产品销售的作用。国机财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存款的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因此不存在关联人侵占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重大的影响。
4、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建立在符合市场原则的基础上的,以上交易如不选择关联方也要选择其它的合作对象,将会增加一些成本和投入。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5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3月1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分别为:韩献忠、韩保进、杨健,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韩献忠先生主持,通过决议如下:
1、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15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0日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我们是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荣幸华、陈立虎、俞国胜,我们就公司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和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是销售产品和购买原材料业务,为正常经营性资金结算往来;公司的其他关联往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操作,符合市场准则,未发现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产生损害的情况。
2、关于利润分配: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的预案》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上述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关于薪酬情况: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核,根据公司2015年度考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15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91.852万元(含税)。
4、关于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执行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公司与控股方及其它关联方没有相互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荣幸华、陈立虎、俞国胜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