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松辽汽车 编号:临2016-028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3日上午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应有9名董事参与表决,实有9名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详细内容参看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临2016-029号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松辽汽车 编号:临2016-029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16年3月13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重大投资决策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章程》修订内容
原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董事会决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按借款合同签订前一日所借外汇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连续六个月内累计借款余额不超过1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按借款合同签订前一日所借外汇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超过该借款额度需报股东大会批准。
……”
现修订为: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董事会决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超过该借款额度需报股东大会批准。
……”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原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决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按借款合同签订前一日所借外汇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连续六个月内累计借款余额不超过1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按借款合同签订前一日所借外汇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超过该借款额度需报股东大会批准。”
现修订为:
“董事会决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超过该借款额度需报股东大会批准。”
三、《重大投资决策制度》修订内容
原第九条:
“公司拟投资(包括收购、兼并、出售资产)的项目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超出该范围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五)董事会决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按借款合同签订前一日所借外汇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连续六个月内累计借款余额不超过1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按借款合同签订前一日所借外汇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折算);超过该借款额度需报股东大会批准。”
现修订为:
“公司拟投资(包括收购、兼并、出售资产)的项目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超出该范围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五)董事会决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超过该借款额度需报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修订内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松辽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6-030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24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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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3月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2.88%股份的股东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在2016年3月1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参看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临2016-029号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3月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3月2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甲18号1号楼北京万达嘉华酒店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24日
至2016年3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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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一至十三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十三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第十四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应公告刊登在2016年3月4日和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4、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4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