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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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解除质押和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

2016-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6-023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解除质押和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3月14日接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通知,近期因资产配置需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登深圳公司)办理了如下业务:

注:以上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包括2014年度权益分派后增加的股份数。

质押式回购交易向中登深圳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时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①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②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民28号

③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邮3号

④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民52号

⑤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民65号

截至2016年3月11日,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4,585.6507万股,占总股本的15.26%,其中质押股份为24,416.5958万股,占康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31%,占公司总股本的15.16%。另外,康得集团通过东吴证券-民生银行-东吴康得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2,285.404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42%。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