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住所:上海市青云路158号5楼)
发行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景瑞地产”)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7亿元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0号”文核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其中首期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附超额配售选择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二、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评级为AA;发行人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为438,078.11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24,295.98万元,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为79.38%(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515.99万元、16,064.38万元和19,120.81万元,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5,900.39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次发行债券的期限为5年,为单一期限品种债券。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50%-7.2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薄记结果,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的利率在债券的存续期间内保持不变。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3月16日(T-1日)以薄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3月17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薄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五、合格投资者通过提交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八、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九、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十、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3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十一、本债券为无担保。
十二、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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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其中首期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
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债券设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首期债券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条款及赎回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有权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在第3年末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方式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后2年存续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股东配售,获得配售的公司股东应该符合公司债合格投资者管理要求,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由股东会授权执行董事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起息日:2016年3月17日
利息登记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3月17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上一个计息年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间,自2017年起每年3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兑付登记日:2021年3月17日之前的第6个交易日为本次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兑付日期: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3月1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1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6年3月17日至2019年3月16日
本金支付日:2021年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支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信用级别: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AA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首期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
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上交所上市交易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本公司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相关申请尚需有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置换前期债务。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执行董事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的地点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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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50%-7.20%,票面利率将通过询价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以薄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
(三)询价时间
本债券网下利率询价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3月16日(T-1日)9:00至11:00之间将《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 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 填写询价利率已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 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10,000手,100,000张)的整数倍
(6) 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3月16日(T-1日)9:00至11:00之间将如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 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盖章的无需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联系人:刘力;咨询电话:021-38676888;传真:021-68815200,021-68815208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3月17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债券首期发行规模为7亿元,附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债券的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3月17日(T日)、2016年3月18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3月1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项在2016年3月18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6200100100396017
汇入行地点: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支付系统行号:309290000107
联系人:王馨民
联系电话:021-38677502
传真:021-50329583
(八)网下发行注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6年3月21日(T+2日)的11: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交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6年3月18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已发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海峰
住所:青云路158号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淞虹路207号明基商务广场B座8楼
联系人:申广平
电话:021-52980000
传真:021-52981881
(二)主承销商/薄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章宇轩
电话:021-38675955
传真:021-38675755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26楼
联系人:陈俣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5289
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4日
附件: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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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7亿元(含17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60%~4.7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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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7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70%,但高于或等4.6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5%,但高于或等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21-68815200,021-68815208;咨询电话:021-38676888。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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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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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签署日期:2016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