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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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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6-01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14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李磐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于沛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2,366,598.87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580,425,596.9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8,042,559.69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419,519.96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2,802,557.1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2016年至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和未来12个月的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末总股本1,306,285,261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02,474,215.46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1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2015年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62,965.57万元,高于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管建忠等71名自然人承诺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59,371.74万元。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管建忠等71名自然人完成2015年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6.0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15年度的各项审计及内控工作。因业务需要,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及内控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50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年度总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事项的实施,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转授权于公司管理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嘉化集团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嘉化集团提供反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目的是为嘉化集团申请银行贷款,是嘉化集团正常经营所必需。多年以来,嘉化集团为公司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包括长期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着互保互助的原则,公司本次拟为嘉化集团提供担保。嘉化集团业务广泛、经营稳定、资产安全性高,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公司为嘉化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要求嘉化集团提供反担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管建忠先生、董事沈新华、邵生富、顾丽静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控股股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结合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2016年度关联交易有关业务总体分析之后,对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723万元(不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管建忠先生、董事沈新华、邵生富、汪建平、顾丽静、王宏亮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新改造项目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各装置的安全、环保、高效运行,顺利完成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根据各事业部、部门更新改造计划的申报及各装置具体情况,公司2016年度更新改造费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75万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二年内实施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能源技改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项目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日化材料事业部及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实现在公司能源与化工领域的双主业发展,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优势,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新设日化材料事业部,取消工程发展部,工程发展部原有部门职能由制造部履行。现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组织机构图》。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变更的议案》

本次业绩承诺变更可以鼓励美福码头快速发展,做大做强,创造更多利润,符合公司及美福码头的发展目标,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管建忠先生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包括已设立和将来设立、收购的全资子公司)2016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降低本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各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融资担保,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在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9)。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管建忠先生、董事沈新华、邵生富已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公司编制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16-022)。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调整后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中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条款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以下简称“本次绿色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公司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允许置换的先行投入资金不包括公司已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而投入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的4.74亿元部分。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其他发行条款不变,仍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准,有效期自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发展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邻对位产业链,拓展上下游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公司注册地暂定海盐经济开发区。新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邻对位及其下游衍生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研发,其他相关联的新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等(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与本次新设公司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4)。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6-01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3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伟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2,366,598.87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580,425,596.9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8,042,559.69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419,519.96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2,802,557.1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2016年至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和未来12个月的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末总股本1,306,285,261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02,474,215.46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1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2015年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62,965.57万元,高于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管建忠等71名自然人承诺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59,371.74万元。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管建忠等71名自然人完成2015年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6.0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运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售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变更的议案》

本次调整业绩承诺的方案,有利于美福码头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长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美福码头绩承诺方案的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16-022)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6-01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系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9月5日《关于核准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18号),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384,133股新股(A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委托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0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58,820,000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499,970,000.00元。截至2014年12月12日止,公司已募集到资金净额人民币474,471,050.00元(已扣除承销费用25,498,950.00元)。该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64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保荐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乍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把握市场时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期投入。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110号),自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第一次董事会召开日(2013年12月3日)至2015年1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5,883.53万元。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883.53万元。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置换系在与保荐机构和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实施。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18,00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减少利息支出,加强风险控制,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15,320.09万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的情况

为方便公司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并使公司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将注销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乍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在中国银行嘉兴分行重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连同结算利息全部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重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55869951689。

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公司已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连同结算利息全部转入中国银行嘉兴分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金额为769.81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借壳上市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华林证券认为,嘉化能源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下转4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