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事项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接到自然人股东景华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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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自然人股东景华先生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自然人股东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184,000 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共质押的公司股份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4%。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0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磊股份”、“上市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贵所《关于对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10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本公司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结合你公司业务模式、是否具有明显季节性因素、以前年度情况等因素,说明你公司2015年度数据与三季报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及不配比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公司主要业务为漆包线、铜管、铜杆等铜材的生产销售,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铜等铜材,铜作为国际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标的,不仅受实体经济需求变化的影响,同时也易受国际金融资本短期投机的剧烈冲击。公司的产品售价按照“铜价+加工费”的原则确定,利润来源于相对稳定的加工费,从定价模式上来看,公司可将铜价波动的风险转移给下游客户,但若铜材价格发生持续大幅波动,仍可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2015年度以来,电解铜的价格大幅波动并持续下滑,根据上海长江现货价格统计,电解铜的价格由2015年1月初的4.6万元/吨持续下滑到2015年12月末的3.5万元/吨,特别是2015年第四季度,电解铜的价格波动较大,从十月份初4.0万元/吨下滑到近年来历史最低位3.3万元/吨,公司在2015年铜材交易量较大,导致以铜价为基础结算的相关业务造成较大的亏损。同时,期间公司铜材库存数量较高,根据对电解铜价格走势的分析,结合行业市场行情,为防止库存风险进一步加大,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在第四季度加大了清理去除库存的力度,逐步将2015年期末库存控制到合理范围,虽然大幅增加了营业收入,使2015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的43%左右,但因原材料价差大的原因造成经营性亏损。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下发的《关于对公司实施资金补助的意见》文件精神,公司共可获得2015年度政府财政一次性扶持补助资金28014万元及财政贴息款2130.93万元,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上述财政补助资金及贴息款项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计入2015年度当期损益,导致201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大幅增加。
上述二项主要原因造成了公司2015年度数据与三季报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及不配比。
二、2015年第三季报披露的业绩预告中数据的依据,以及与业绩快报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公司未按《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及时修正业绩的原因;
回复:公司在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2015年度业绩预告的数据与业绩快报存在差异的原因: 2015年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持续低迷,大宗物料(包括电解铜)的价格持续下滑,特别是第四季度电解铜的价格下滑到近年来历史低位,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同时,因电解铜价格的大幅波动影响了公司财务部门数据测算的准确性,造成了披露的2015年度业绩预告的数据与业绩快报存在一定的差异。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性质为资金密集型,主要原材料电解铜占生产经营成本的90%左右,且2015年第四季度电解铜价格的大幅波动影响了公司财务部门对主要经营数据测算的准确性,导致未及时进行业绩修正公告。
三、公司收到相关财政补贴款项的时间,以及在2015年度予以确认的依据及合规性;
回复: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诸暨市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分别于2015年12月23日和2015年12月25日下发了《关于对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资金补助的意见》文件,上述文件中明确了资金补助性质为2015年度政府财政一次性扶持补助资金和财政贴息款。
截止目前,公司已于2016年3月1日收到诸暨市财政局下拨的2015年度政府财政一次性扶持补助资金8920.88万元。诸暨市财政局还将在2016年3月底之前安排下拨剩余的全部补助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五条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第六条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等文件条款规定,公司收到上述财政补贴款项在2015年度予以确认是合规的。
四、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诸暨市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分别于2015年12月23日和2015年12月25日下发相关给予你公司补贴的文件,但你公司未按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1.11.4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
回复:公司因控股股东拟股权转让并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647,股票简称:宏磊股份)自2015年11月1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鉴于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97),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交易对手就交易价格、交易方式、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注册地、招商引资等方面进行了多次洽谈沟通。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将股权转让并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向诸暨市人民政府进行了汇报,争取政府予以支持。
为了支持公司做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推动加快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促进平稳发展,经诸暨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公司实施资金补助。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诸暨市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分别于2015年12月23日和2015年12月25日下发了《关于对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资金补助的意见》。经过多次洽谈协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相关交易方于2016年1月16日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为了更好地推动股权转让事项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经过公司多次向诸暨市人民政府争取政策支持,在确定诸暨市财政局已经落实政府补助资金安排时间后,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在《2015年度业绩快报》中披露了《关于对公司实施资金补助的意见》事项。
由于公司股票从2015年11月17日开市起一直处于停牌状态,上述事项未及时进行披露没有造成股价波动,也不会对中小投资者权益造成影响,且公司已在披露2015年度业绩快报时进行了披露说明,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是否会对你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及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转让事宜产生不利影响,或导致相关事宜变更或终止;
回复:此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转让事宜产生不利影响。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转让事宜已有进展,戚建生、金磊已依据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完股权转让事项涉及的全部相关手续,戚建生协议转让给景华11184000股、金磊协议转让给杭州焱热实业有限公司11561160股于2016年3月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同时,戚建华、戚建萍的股权转让相关事项正在加快推进办理,戚建华协议转让给深圳健汇投资有限公司18532148股也于2016年3月1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2016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2016-006)全部完成有关股权转让工作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
截止目前,公司与各有关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相关事项正在有序的开展。但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不排除存在对重组方案进行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公告后复牌。
特此回复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磊股份”或“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戚建华通知,其已依据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完股权转让事项中协议转让给深圳健汇投资有限公司18532148股股份涉及的全部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2016-006),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戚建华协议转让给深圳健汇投资有限公司18532148股股份于2016年3月1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深圳健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宏磊股份18532148股,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8.44%。戚建华持有宏磊股份1851852股,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0.84%。(此股权已与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后续将按照《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和戚建萍与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办理相关转让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