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6-4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 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披露了2015年年度业绩预公告,预计2015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实现盈利,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300万元左右。
(三) 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注册会计师对相关政策进行仔细研究后测算,预计公司2015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实现盈利,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100万元左右。
(四)注册会计师对公司业绩预告主要差异进行说明,公司与注册会计师对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不存在分歧。
二、上年度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67.57万元。
(二)每股收益:-0.25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根据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湘投地方电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购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持有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93%股权及湖南湘投地方电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有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9.07%股权)以及公司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购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持有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35%股权)中对过渡期损益归属问题的规定:“标的资产在过渡期的收益由甲方(即华银电力)享有,亏损由转让方向甲方补偿”,公司在前次业绩预告测算时,将本次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实现的净利润100%计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但是证监会《2014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指出:合并中纳入合并日之前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股权比例,应为合并中自最终控制方购买的股权比例,不应包括从外部(独立第三方)取得的部分。据此,公司将湖南湘投地方电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有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9.07%股权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持有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35%股权应享有的收益调整至少数股东损益。同时,根据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收益归属的规定,公司将确认的少数股东损益转至资本公积。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并不因上述调整而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及董事会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