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00 公司简称:江苏吴中
一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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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112,996.85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0,889,406.34元;2015年度,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9,556,318.67元,本年度实现净利润10,889,406.34元,2015年度进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际分出利润12,572,000.0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7,873,725.01元。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69,646,070股,截止2016年3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669,446,070股,公司拟以总股本669,446,07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合计分配15,397,259.61元。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医药为核心产业,房地产为重要产业,投资为辅的多元化产业格局。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的医药业务是通过公司控股的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来组织运营,目前已经形成了研、产、销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以及两家进出口公司。近年来,公司围绕“心脑血管、抗肿瘤、抗感染、免疫调节”四大治疗领域进行研发,已经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类药品集群。其中“洛凯-注射用奥美拉唑”、“芙露饮-匹多莫德口服溶液”、“洛叶-注射用卡络磺钠”和“洁欣-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力制同-美索巴莫注射液(供静脉注射用)”、“洛汇-注射用兰索拉唑”等已成为拳头产品,另有以国家一类抗癌新药“内皮抑素”为首的30多个在研药品。综合来看,医药集团是一家具备完整产业链和一定研发能力的中型医药企业,报告期内,位列2015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工业企业综合实力百强。
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以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主体,主要产品为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目前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有阳光美地二期、家天下和中吴红玺二期,建成在售商品房项目有阳光华城、阳光美地一期、金枫美地、岚山别墅和中吴红玺一期,在建安置房项目有苏苑花园四期(二)项目,分布在苏州和宿迁两地。当前房地产行业两极分化趋势明显,中吴置业坚持区域性中小型精品住宅开发商的定位,深耕苏州、宿迁两地市场,在当地具备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板块主要包括苏州兴瑞贵金属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美亚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兴瑞贵金属为公司控股,主业为黄金深加工业务,最终产品为氰化亚金钾及柠檬酸金钾,主要销往电子行业如富士康、维信电子、昆盈电子等企业,赚取相对稳定的加工费。该行业近年一直处于平稳发展阶段,而兴瑞贵金属是我国电镀主添加剂氰化金钾的重要专业制造商,并在竞争中拥有一定的相对优势。江苏银行和广州美亚均为财务性投资,公司不参与其日常经营活动。
(三)报告期内行业情况
1、医药行业
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统计,2015年医药制造业总产值预计27513亿元,同比增速由2014年度的13.1%下滑至9.1%。恒生聚源数据终端数据显示,2015年3月,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速度由此前的10.9%跌至9.5%,此后一直在9%左右徘徊,远逊于前几年百分之十几甚至二十几的增长水平,而利润总额增长也呈现出相同趋势(如下图)。但另一方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度国内GDP增速仅为6.9%,也显示出医药制造业仍然是经济下行中的抗周期行业,对于业内具备一定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来说,稳步增长的态势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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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恒生聚源数据终端)
2、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行业在过去的几年中得到了长足发展,但自2010年下半年起至今也经历了多轮起伏。从全国整体来看,2015年一季度市场受季节性影响,成交同比增速放缓趋势明显;第二季度,政策宽松力度加大,“330新政”、降息降准等利好不断,加上地方层面公积金宽松调整,成交量迅速恢复;第三季度,成交量增速在房价上涨之后有所收窄,政策效应减弱;第四季度,政策宽松力度再次加大,“930商贷首付新政”和降息降准等减缓了成交量增速下滑的速度,加上多地开发商加大推盘和促销力度,市场表现较好。据恒生聚源数据终端数据显示,自2015年5月起,全国商品房销售额增速由负转正,11月更是达到了15.6%的高点(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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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恒生聚源数据终端)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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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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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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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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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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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是公司新一轮三年发展战略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跌宕起伏的资本市场,公司上下紧紧围绕总体经营目标沉着应对,并以“保增长、增效益、促提升”为着力点,在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及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基础上,公司紧抓机遇,迅速启动了兼并、收购事宜。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业稳中有升、经营质量节节攀升、荣誉奖项硕果累累、人才工程全面实施、内部审计有效保障、投资服务有力提升、文化工程初见成效,全方位保障了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经营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著名财经媒体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2015亚洲资本年会系列活动中脱颖而出,一举斩获了“2015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战略型董事会、最受尊敬董事长、最具价值总裁及最佳董事会秘书奖”四个大奖,并获评了“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12-2014年度苏州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新入选为上交所的上证公司治理板块,公司股票进入上证公司治理指数(年内整体经营数据详见“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医药业务方面
2015年虽是国内医药的招标大年,政策高潮迭起,但受二次议价屡禁不止,降价控费初衷难改,企业成本居高不下,使得整个医药行业进入了低增长的新常态。面对上述种种不利形势,医药集团紧紧围绕三年发展规划及年度目标任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向前推进,顺利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年内,医药集团荣登了“2015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工业企业综合实力百强”和“江苏省医药行业十大优秀品牌企业”榜单,重点产品“芙露饮”荣获“2015中国化学制药行业抗肿瘤和免疫调节类优秀产品品牌”和“苏州市知名商标”,并获评了“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和“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报告期内,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4,624.20万元,同比增长6.77%,实现营业毛利25,952.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市场营销工作
2015年,医药集团按照“以销售为龙头,一切围绕销售做好服务”的营销指导方针,紧紧咬定增长目标,继续强化精细化营销,以招标为主线,在省区销售队伍建设、代理商选择、流向管控、激励政策、备案采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对代理商进行有效整合、对各大区和省区销售人员的绩效管理及加强产品学术推广等工作的开展,使得医药集团的整体盈利能力得到了有效增强。同时,医药集团年内还加强重点产品流向管控,启用阿里专业数据服务软件及时掌握药品的流向,通过实时数据分析有效预防和控制窜货,稳定了产品的价格体系,进一步提升了重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研发创新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国家对于药品审批及注册的各项新政,改善研发环境,改变研发思路,通过严抓新产品的立项审批与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研发团队的建设力度,有效降低了药品研发固有的各类风险,研发质量有了明显改进。医药集团现有产品注射用兰索拉唑获得了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称号,并于2016年2月成功取得了泮托拉唑钠肠溶片临床批件。同时,医药集团加强了研发项目质量的管控,尤其是在重点项目内皮抑素三期临床入组完成的基础上,加快数据回收和审核,加强临床中心的自查工作,以确保临床研究的质量。
3)生产管理工作
2015年,医药集团生产管理以质量为前提,以成本为中心,以服务市场为第一要务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医药集团持续加强日常GMP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全年均无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发生,各级药检部门抽查合格率达到100%,极大提升了产品的质量。此外,医药集团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着重落实检查、排查、整改、加强培训等,确保了年内均未有重大的安全和环保事故的发生,为医药集团市场营销提供有力的支撑。
2、房地产业务方面
公司地产在经济形势不明朗,行业形势不确定的背景下,经受住了各种压力和考验。中吴置业以去库存为主要任务,并从梳理内部管理、保证现金流两方面着手,报告期内,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132.96万元,主营业务毛利6,086.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在售项目建筑面积分别为27.70万㎡、22.42万㎡,全年各类房产销售面积7.16万㎡。此外,中吴置业各个项目较好地抓住了政策和市场机遇,从多方面入手抓紧资金回笼,各类房产项目于报告期内共计结转销售6.28万㎡。
此外,报告期内中吴置业还根据项目开发、销售现状,在项目管理、营销管理、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等方面做了相应的调整,进一步实现了管理下沉、人员精简,减少了管理费,并通过成本动态监控及设计施工优化节约项目开发成本,确保了中吴置业整体管理能力,管理效率的高效提升。
3、主要投资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兴瑞贵金属面对主导产品准入资格放开,竞争压力更趋沉重的局势,在稳定生产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积极利用各类资源,开发新增客户,较好地维护了市场份额,全年金盐销量同比增长6.56%。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835.6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813.11万元,下降4.5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90,803.5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706.07万元,下降4.81%。实现营业毛利35,506.5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295.93万元,下降25.72%,其中主营业务毛利34,282.1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673.55万元,下降26.9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911.3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826.33万元,上升20.23%。具体见下:
一)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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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司房地产业务支付的工程款较2014年度有所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收回平江项目剩余合作款11948万元,收到平江项目合作开发收益8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9,000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按会计政策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引起。
投资收益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司收到平江区政府定销房项目合作开发收益8000万元。
营业外支出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司对外捐赠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
所得税费用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本年度的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1、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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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房地产业收入下降较大的原因是房地产板块中岚山别墅楼盘因尾盘因素造成产品去化速度低于预期引起房地产业务结转收入下降,另外红玺项目预售的房屋因未完成交房导致实际结转收入较小。
本报告期房地产业务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板块本年度结转了2014年度及2015年度上半年市场低迷时期低价销售的部分房源以及结转了苏宿置业阳光华城项目的剩余拆迁安置房。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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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注射用兰索拉唑于2014年4月取得生产批文,2014年下半年开始新品市场开发启动工作,因此2015年度生产量和销售量较2014年度大幅增长。
(3).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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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销售客户和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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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费用
公司相关费用的变动情况说明详见本节“ 主营业务分析” 之“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3、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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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2015年,公司研发投入1464.76万元,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5%,占公司医药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73%,本公司所属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在本报告期的研发投入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比例的要求。
4、现金流
公司现金流相关科目变动情况说明详见本节“ 主营业务分析” 之“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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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状况分析
一)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重大的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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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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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不适用
(四)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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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5119.60万元,实现营业毛利16929.41万元。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9461.44万元,实现营业毛利10535.53万元。
3、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0534.35万元,实现营业毛利-1177.75万元,报告期收到平江定销房项目合作开发收益8000万元。
4、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4741.89万元,实现营业毛利6163.45万元。该公司相关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毛利、净利润是以购买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调整后的数据。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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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