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16-022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黄新、张建英、赵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6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告》。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16-023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3月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共3人,参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有关规定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节(二)1、2款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董事会依照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办理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股东大会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4,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16- 024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
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李高翔因考核不合格,吕树志、吴春亮因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2016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以下为具体内容: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召开了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3年5月24日,授予数量为14,600,000股,授予人数为81人。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4、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事项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满足,第一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52,000股,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5月26日。
5、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事项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已满足,第二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65,000股,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5月25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1、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节(二) “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美克股份内,或在美克股份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是,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美克股份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美克股份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及调整
(1)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五节(一)款的有关规定, 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过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91元/股调整为2.76元/股。
(2)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五节(一)款的有关规定,2015年6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过调整,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76元/股调整为2.61元/股。
3、回购注销的程序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五节(三)款 “公司因本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时,应向交易所申请解锁该等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回购款项支付给激励对象并于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相应股份的过户;在过户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
4、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4,000股,占全体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3,939,000股的2.8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46,336,419股的0.018%,回购价格为2.61元/股,公司需支付回购款297,540元。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二、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9 名董事中的 3 名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上述辞职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
三、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有关规定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节(二)1、2款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董事会依照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办理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股东大会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4,000股。
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美克家居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尚待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外,美克家居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五、备查文件
1、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16- 025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因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需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2016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议案,公司对2013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李高翔、吕树志、吴春亮三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1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回购并注销,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4633.6419万股减少到64622.2419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4633.6419万元减少至64622.2419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06号,邮编:830011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登记时间:每个工作日的10:00-14:00;15:00-19:00
3、申报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4月29日
4、联 系 人:黄新、冯蜀军
5、联系电话: 0991-3836028
6、传真号码: 0991-3628809,3838191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6-07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表决票13票,实收表决票13票。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再次增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有线集团”)“宽带乡村”和中小城市网络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将再次获得国家发改委专项建设基金的扶持。该事项具体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下属的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承办。农发重点建设基金以增资的方式向湖南有线集团注资6,800万元,期限10年,约定需支付给农发重点建设基金的年投资收益率1.2%。后期电广传媒应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比例和价格收购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持有的湖南有线集团股权,即在2020年3月、2022年3月、2024年3月、2026年3月分别按期支付标的股权转让对价1,700万元,共计6,8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南有线集团累计获得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增资1.68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917 证券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6-08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对湖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
再次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有线集团”)“宽带乡村”和中小城市网络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将再次获得国家发改委专项建设基金的扶持。该事项具体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下属的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承办。该基金以增资的方式向湖南有线集团注资6,800万元,期限10年,约定需支付给该基金的年投资收益率1.2%〔前次该基金以增资的方式已向湖南有线集团注资1亿元,该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详见《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对湖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4)〕。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对湖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再次增资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农发重点建设基金系国家发改委审批的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基金,其采取公司制形式组建,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简称“农发行”)依照《公司法》设立,注册资本500亿元,存续期20年(必要时可适当延期)。基金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并担任法人代表,设总经理和监事各1名,由农发行委派。日常运行和投资管理等以合同形式委托农发行进行管理,农发行相关部门和机构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该基金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其资产、负债和损益与农发行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实行独立核算、分账管理。按照“保本经营”原则合理确定具体项目的投资收益率,为重点项目提供低成本、中长期的资本金支持。基金公司募集资金保证全部用于国家确定的重点领域建设项目资本金投入,且不得挪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99127167T
住所: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大道662号软件中心大楼258室
法定代表人:邓秋林
注册资金:178,319.7553万元(前次农发重点建设基金增资暂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成立日期:2007年03月30日
经营范围:国家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有线电视的基本业务:电视节目的收转和传送、模拟电视、数字电视、立体电视、高清晰度电视;有线电视的扩展业务:加密电视、付费电视、图文电视、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电视会议、数据广播、音频点播、准视频点播、视频点播等服务;有线电视的增值业务:组建集团专网、国际互联接入、多媒体传输、数据传输、电子商务、网上游戏、高速线路的出租、宽带出租等可在有线电视网络上开展的业务;其他有线电视业务:湖南省无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的运营、整合、研究、开发和推广全省无线网络新业务;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和代理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服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9月28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网络终端产品及网络业务配套产品的销售。
湖南有线集团的股权结构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4.2%,华丰达有线网络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5.8%。华丰达有线网络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南有线集团2014年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87,585.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00,373.25万元,营业收入237,142.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5,654.25万元。2015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90,176.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14,223.95万元,营业收入113,439.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850.70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农发重点建设基金以现金6,800万元人民币对湖南有线集团增加注册资本2,484.472万元(其余列资本公积)。湖南有线集团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84,457.8627万元,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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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发重点建设基金一次性将6,800万元专项建设基金以资本金形式注入湖南有线集团。
3、电广传媒和湖南有线集团承诺,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本次投资的年投资收益率为1.2%,应于投资完成日后每年的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按季向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支付投资收益。
4、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权要求电广传媒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比例和价格收购甲方(指“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持有的目标公司(指“湖南有线集团”)股权,电广传媒有义务按照农发重点建设基金要求收购上述股权并在协议规定的收购交割日之前及时、足额支付股权收购价款(即在2020年3月、2022年3月、2024年3月、2026年3月分别按期支付标的股权转让对价1,700万元,共计6,800万元)。
5、本次增资完成后,农发重点建设基金不向目标公司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直接参与目标公司的日常正常经营。但对于目标公司(1)公司章程修改;(2)公司合并、分立、重组、解散、清算、破产,变更公司形式;(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4)对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权益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农发重点建设基金享有表决权,并需经农发重点建设基金表决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农发重点建设基金系国家发改委审批的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基金,该基金按照“保本经营”原则合理确定具体项目的投资收益率,为重点项目提供低成本、中长期的资本金支持。农发重点建设基金不向湖南有线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影响湖南有线集团的日常经营。该基金投入后,为湖南有线提供了稳定而长期的资金来源,可改善湖南有线的财务结构,节约财务成本。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湖南有线集团评估报告(已于2015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3、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