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2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0日以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顾洁、独立董事金科、独立董事李秉心因在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肖铿、顾洁、肖瑾回避表决, 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预计2016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1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登载于2016年3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授信申请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3月1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2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0日以邮件、电话通知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柳愈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孙汉兵因在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2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2016年公司因日常经营的需要,需向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弘电气”)销售变压器产品,构成关联交易。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盛弘电气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6万元人民币。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公司对与盛弘电气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估算,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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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盛弘电气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9月28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2区6栋
法定代表人:方兴
注册资本:6842.355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能质量产品(包括电力有源滤波器;静止无功发生器;电能质量优化器;动态电压调节器;低电压治理设备;电能质量监控设备;电气节能产品)、智能微网产品(包括离网、并网光伏逆变器;离网、并网储能逆变器;应急电源;储能单元)、电动汽车充电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机电源模块;分体式充电柜;户外一体化桩;各种定制整流电源)、回馈式充放电电源产品(包括铅酸电池充放电逆变电源;电芯化成分容设备;锂电池组检测设备;动力电池组测试系统;回馈电子负载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动化装备和相关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销售与技术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充电站系统、整流电源模块及系统、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的设计;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设计;微网风能光伏柴油发电机电池储能系统设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能质量产品(包括电力有源滤波器;静止无功发生器;电能质量优化器;动态电压调节器;低电压治理设备;电能质量监控设备;电气节能产品)、智能微网产品(包括离网、并网光伏逆变器;离网、并网储能逆变器;应急电源;储能单元)、电动汽车充电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机电源模块;分体式充电柜;户外一体化桩;各种定制整流电源)、回馈式充放电电源产品(包括铅酸电池充放电逆变电源;电芯化成分容设备;锂电池组检测设备;动力电池组测试系统;回馈电子负载系统)的生产;太阳能发电系统的施工;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站建设、运营与维护;离网、并网光伏光热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与维护;微网风能光伏柴油发电机电池储能系统、充电站系统、整流电源模块及系统、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及运营;自动化装备和相关软件的生产。
2、盛弘电气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盛弘电气的控股股东方兴,与本公司发起人之一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肖瑾为夫妻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盛弘电气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付款及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2016年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向盛弘电气销售变压器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6万元。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价格,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盛弘电气属于新能源行业,自身声誉以及付款情况很好,且经营规模扩张较快。本公司在近几年开始加大力度进入新能源行业,近期盛弘电气的经营规模迅速扩大,所以希望与其加强合作关系。该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公告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盛弘电气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66.16万元。
六、审议程序
公司2016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2016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并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公司根据2016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增加业务收入,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及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6-02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
2、拟向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
公司向上述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授信申请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申请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