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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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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ST兴业 公告编号:2016-025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6年3月21日

·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16年3月2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28层会议室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起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3月2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6、8、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5、7、9、11-19、21-2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5年12月2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80)以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刊登于2016年3月5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以及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2、特别决议议案:第1-2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2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6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2016年3月18日9:00至16:00

(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28层会议室

邮编:361001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曾艺伟

联系电话:0592-2033603;传真:0592-2033178

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含有价币券)。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