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暨
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6-026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暨
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 本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申请,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4日起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14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9月8日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自2015年9月8日起停牌。
2015年9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公告》,公司与北京隆和商贸有限公司(“北京隆和”)和上海爱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爱屋”)签订了《投资合作意向书》,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方式,以现金收购北京隆和及上海爱屋持有的北京苹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苹果信息”)的股权并对苹果信息进行增资。因各中介机构的尽调工作正有序进行中,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5日起继续停牌。
201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厦门当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9名特定投资者,以7.18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70,473,53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6亿元。用于收购苹果信息股权及募集配套资金。并于2015年9月19日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同时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21日起复牌。
2015年12月29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接股东方通知,由于该非公开发行方案可能发生变化,拟对该预案进行调整。自2015年12月28日起连续停牌。
2016年1月5日,公司发布《股票复牌公告》,因相关方与中介机构就非公开发行方案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磋商,经过综合评估,基于谨慎原则,决定不调整已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5日起复牌。
2016年3月8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接股东方通知,由于该非公开发行方案有了进一步的进展, 可能需对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调整。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7日起停牌。
2016年3月14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接股东方通知,鉴于自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来,资本市场及第三方支付行业环境等诸多方面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经综合考虑,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6年3月14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三)、公司在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公司相关方有序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组织中介机构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收购的标的资产方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并与交易对方进行了沟通、磋商及进一步商讨论证。并于2015年9月19日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自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来,资本市场及第三方支付行业环境等诸多方面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且由于南宁市旭银商务有限公司代为持有的苹果信息之控股子公司中瀚海联持有的桂林银行3.2627%股份尚未还原(即由中瀚海联直接持有桂林银行的股份),导致对苹果信息的估值无法最终达成一致,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五)、承诺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公司近期将就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召开通知另行公告。公司及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六)、后续安排
公司拟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保证信息公平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6-027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17日(周四)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本公司于2015年9月8日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自2015年9月8日起停牌;201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并于2015年9月19日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同时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21日起复牌;2016年3月8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非公开发行方案有了进一步的进展,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7日起停牌。2016年3月14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6年3月14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现定于2016年3月17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形式召开,届时公司将针对此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17日(周四)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保荐机构代表。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
2、为提高会议效率,公司欢迎各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电话:0592-5510275
(2)传真:0592-5510262
(3)邮箱:SH600870@126.com
(4)联系人:林志钦、林宏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6-028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
《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6年3月14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6年3月15日,公司与自然人曾途、周涛、深圳市必必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凯奇飞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有关方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方
甲方: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3088 号三楼 302 室
乙方:曾途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8 号
周涛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玉林横街 19 号 2 栋 3 单元 8 号
深圳市必必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深圳市凯奇飞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目标公司: 成都数联铭品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666 号 2 栋 10 层 1005 号
以上各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公司,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0870。
(二)、 目标公司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系类金融大数据服务。乙方为该公司股东,目前合计持有目标公司 49.8525%的股权。
(三)、 甲方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乙方及目标公司现有其他股东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
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 乙方自身并将促使目标公司现有其他股东共同向甲方出售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并由甲方以股份支付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目标公司股权(下称“ 本次交易”)。
2、 甲方负责股票发行方案的制定,乙方及目标公司现有其他股东负责目标公司及其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满足置入中国境内上市公司的监管条件。
3、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将委托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展开尽职调查工作。如尽职调查结果确认目标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收购资产的条件,各方将根据评估结果对目标公司的股权进行定价,最终交易价格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由双方协商确定。
4、 乙方应确保在本协议签署后至本次交易交割前,目标公司合法拥有支持其业务经营的完整资产以及相应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鉴于该《投资合作协议》仅为各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最终合作方案以各方签署的相关正式协议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票继续停牌期间,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编号:临2016-029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停牌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3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予以了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准备相关资料。由于部分问题涉及的事项尚需进一步确认,预计公司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将延期至2016年3月17日披露。
公司特别提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