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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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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中国足协中国之队LED服务商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6-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6-01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中国足协中国之队LED服务商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与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福特宝”)签署了《中国足协中国之队LED服务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的风险。

3、公司如出现违约情况,需要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的风险。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福特宝足球产业发展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4号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铮

经营范围:代理发行足球彩票;组织商业性比赛;足球专业技术培训;足球人才交流;足球技术咨询服务;保健、康复产品的技术开发;购销百货、针纺织品、体育器材、五金、交电;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橡胶制品、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装饰材料、汽车配件、摩托车及其配件、工艺美术品;摄影。(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福特宝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福特宝2015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有6场(站)比赛。

3、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

福特宝是中国足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足协”)的全资子公司,享有开发、使用和经营“中国足协中国之队”、“中国足协超级杯”等项目商务资源的权利,有充足的资本实力和良好的信誉保证本次交易的履约。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合作内容

奥拓电子为中国足协中国之队系列赛事独家提供LED显示设备及其比赛期间的相关服务;奥拓电子为福特宝提供中国足协超级杯赛比赛用屏。

“中国足协中国之队”是指由中国足协控制和管理下的各级国家足球队,包括: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中国国家男子U23/U22足球队、中国国家男子U20/U19足球队、中国国家男子U17/U16足球队、中国国家女子足球队、中国国家女子U20/U19足球队、中国国家女子U17/U16足球队。

“中国足协超级杯”是指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由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冠军和中国足球协会杯赛冠军球队参加的一项全国性赛事。

2、协议的签署及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6年3月1日起至2020年3月1日止。

3、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自然灾害、大规模流行性甲级传染病流行、重大交通事故、国家法律法规变动、国家行政主管机关和地方性政府强制性政策等。如一方出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事项,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已尽通知义务的一方可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4、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根据违约情况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双方本着良好合作的精神,应对可能出现的争议尽可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多年来从事LED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应专业服务,其研制的LED显示产品被应用于国际顶级体育赛事。本合同的履行,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国内体育市场的影响力,提高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在体育行业的业务拓展。

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影响其他客户对该产品的需求。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公司与福特宝签署的《中国足协中国之队LED服务商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