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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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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6-00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赵明奎、独立董事刘秉镰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副董事长李全勇、独立董事张萱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16年3月16日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赵明奎、独立董事刘秉镰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副董事长李全勇、独立董事张萱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卢伟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77,805,179.06元,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7,780,517.91元和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48,890,258.95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383,169,737.75元,扣除实际分配的2014年度现金股利346,677,207.84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67,626,932.11元。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5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1,674,769,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计368,449,206.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499,177,725.71元结转至以后分配。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016年度固定资产计划投资共计19.79亿元,其中: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3.44亿元,更新改造项目计划投资2.34亿元,设备购置项目计划投资4.01亿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2016年度继续聘用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2016年公司预计支付201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6万元,公司不负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2015年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6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荐卢伟先生、赵彦虎先生、赵明奎先生、李全勇先生、张增新先生、孙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新任董事任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荐推荐张萱女士、郭耀黎先生、刘秉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新任独立董事任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提议给予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陆万捌仟元(含税)。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3、4、8、9、11、12、13、1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卢伟: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天津市南郊区教研室教研员;天津市津南区政府办公室科员、综合调研科、提案信息科、秘书科科长、主任助理;天津市津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党委书记;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彦虎:男,1963年1月出生,硕士。曾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明奎:男,1962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全勇:男,1962年5月出生,硕士。曾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裁,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总裁助理。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显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增新:男,1971年9月出生,硕士。曾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综合管理科科长、部长助理,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

孙彬:男,1978年2月出生,硕士。曾任中国中化集团法律部法律顾问、中化天津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筹备、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商部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助理。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副部长、企业法律顾问室主任

张萱:女,1971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耀黎:男,1968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现任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秉镰:男,1955年3月出生,博士。曾任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现任南开大学中国城市与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南开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心主任、南开大学校长助理、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6-00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16年3月16日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存杰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换届选举及下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推荐王存杰先生、姚志刚先生、王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董靖臣先生、薛正鸿先生经公司十一届六次职代会联席会议选举作为职工代表直接进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新任监事任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保持一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2、5、6、7、9、10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年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存杰,男,1963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先后在天津市地质工程公司、天津市体改委、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工作,曾任天津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正局级秘书。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正职职级)、董事,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姚志刚,男,1961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金融事业部部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健,男,1972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焦炭码头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天津东方海陆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6-00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十一届六次职代会联席会议选举董靖臣先生、薛正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保持一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董靖臣,男,1963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部长。

薛正鸿,男,1970年9月出生,大学文化。曾任天津港第一港埠公司总经理助理,集团驻甘肃办事处负责人。现任天津港第一港埠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6-00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8日 14 点

召开地点: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8日

至201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议案,已于2016年3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2016年4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下午4:00)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㈠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㈡ 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邮 编:300461

电子信箱:tianjinport@tianjin-port.com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传 真:(022)25706615

联 系 人:李静波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