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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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6-01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6年3月1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16-012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6-012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合作,国开发展基金分别以现金14,300万元、3,600万元对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特变电工新特吐鲁番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吐鲁番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知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信公司)进行增资,投资期限均为10-20年,投资期限届满时由新能源公司、新特能源公司分别按照约定的回购计划回购股权。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开发展基金的基本情况

国开发展基金是国家开发银行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是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缺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合作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国开发展基金分别以现金14,300万元、3,600万元对吐鲁番公司、知信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一次性或分期缴付。

2、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投资收益

在投资期限内,吐鲁番公司每年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平均年化收益率最高不超过1.2%的投资收益,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实现。如果吐鲁番公司未分红或国开发展基金每一年度实际获得的投资收益率低于1.2%,新能源公司应以可行且合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溢价等)予以补足,以确保其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

在投资期限内,知信公司每年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平均年化收益率最高不超过1.2%的投资收益,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实现。如果知信公司未分红或国开发展基金每一年度实际获得的投资收益率低于1.2%,新特能源公司应以可行且合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溢价等)予以补足,以确保其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

3、投后管理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不向吐鲁番公司、知信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投资回购

国开发展基金有权要求新能源公司将其持有的吐鲁番股权在2026年、2031年、2036年分别受让13.99%、27.97%、58.04%,受让价格按照实际投资额为定价基础确定,分别为2000万元、4,000万元、8,300万元。

国开发展基金有权要求新特能源公司将其持有的知信公司股权在2031年、2034年、2036年分别受让16.67%、27.78%、55.55%,受让价格按照实际投资额为定价基础确定,分别为6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

新能源公司、新特能源公司若选择提前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吐鲁番公司、知信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不得低于上述金额,并且至少应提前1个月通知国开发展基金。股权回购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在吐鲁番公司、知信公司的持股比例为零。

5、履约保障

新特能源公司对国开发展基金在吐鲁番公司的投资收益及新能源公司回购其投资本金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新能源公司对国开发展基金在知信公司的投资收益及新特能源公司回购其投资本金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吐鲁番公司、知信公司,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8日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6-013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17日,公司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宏联)通知,2016年3月16日,新疆宏联向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管)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将其持有的公司8,1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质押给广发资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3月1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3月16日。上述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新疆宏联持有本公司股份已质押的股份累计为14,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0%。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