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2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4日发出,于2016年3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报表2015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120,043,950.88元;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25,155,637.50元;201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7,233,319.62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208,311,923.74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695,122,930.29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44,450,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人民币124,445,07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处理土地或项目竞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房地产业务拟在2016年度适度增加土地及项目储备,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便于计划管理和实际运作,充分发挥经营班子的作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和政府土地及项目的公开招、拍、挂公告或公示的实际情况,在单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的200%额度内决定并全权参与和处理土地或项目竞买的有关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注册资本不超过单个项目土地购买款金额范围内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运作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年-22号公告)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6年4月8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力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始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沈力男个人简历
沈力男先生,1967年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编辑职称,大学本科。历任江苏广播电视总台记者,福州晚报主任,福州日报编委,福建工商时报总编等职。2009年加盟泰禾集团,任总裁助理兼品牌部总经理。
沈力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2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62号及2015-76号公告),公司同意为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 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原19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三年,同时增加了9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三年六个月。
现因北京泰禾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增加的9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延期一年。北京泰禾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北京中维泰禾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76号及2013-84号公告),公司同意为北京中维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维泰禾”)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3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五年。
现因北京中维泰禾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原13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一年。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2-60号及2012-71号公告),公司同意为福州泰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航”)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原担保额度延期三年(详见公司2015-26号及2015-31号公告)。
现因福州泰航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为福州泰航融资追加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两年。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24号及2013-30号公告),公司同意为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融资提供 100,000 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现因福建中维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原10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两年。
5、公司第七届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62号及2015-76号公告),公司同意为福鼎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鼎泰禾”)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担保,并将原3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两年。同时为其增加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三年。
现因福鼎泰禾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原 30,000
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一年。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本公司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40号及2013-45号公告),公司同意为上海红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红御”)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两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原 10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三年(详见公司2015-26号及2015-31号公告)。
现因上海红御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上述10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三年。
7、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上海泰维等五家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3-64号及2013-72号公告),公司同意为上海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泰维”)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2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两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原 250,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两年(详见公司2015-26号及2015-31号公告)。
现因上海泰维继续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将上述2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中的70,000万元延期两年。上海泰维其他股东承诺按照其持股比例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
8、北京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祥筑”)成立于 2013 年 8月 21 日,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北京祥筑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公司同意按照我司持股比例为北京祥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六个月。
9、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农化学”)为满足营运资金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公司同意为三农化学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债务对应的本金、利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追加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 3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三年。
10、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40号及
2014-43号公告),公司同意为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吉庆”)与金融机构合作所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11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三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62号及2015-76号公告),同意将南京吉庆原115,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三年。同时为其增加5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五年。
现因南京吉庆继续与金融机构合作,保持融资规模,公司同意将上述115,000万元、55,000万元担保额度延期两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镇政府内
注册资本: 29,229.3096万元
设立时间: 2002年8月1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筑材料、建筑设备。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下属公司,公司持有其63.63%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北京泰禾总资产575,884.39万元,净资产140,232.29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10,707.59万元、净利润-6,667.24万元。
2、北京中维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顺白路77号
注册资本: 1010万元
设立时间: 2013年2月1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建筑材料、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北京中维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249,309.20万元,净资产10,423.92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282,520.29万元、净利润9,713.96万元。
3、福州泰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乐市首占镇首占村新民路61号二层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设立时间: 2012年10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室内装饰装修(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福州泰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109,683.51万元,净资产38,868.49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55,032.27万元、净利润8,428.41万元。
4、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0266(自贸实验区内)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设立时间: 2005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批发。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1,006,944.40万元,净资产95,710.11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2,042.26万元、净利润7,019.37万元。
5、福鼎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桐城玉龙北路66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设立时间: 2014年4月9日
经营范围: 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物业管理;自有物业出租;室内装饰装修。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福鼎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71,710.85万元,净资产3,380.62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560.97万元。该公司项目尚处于开发阶段,暂无营业收入。
6、上海红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闸北区天目中路749弄53号140室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设立时间: 2013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设计(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企业管理。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海红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90,286.03万元,净资产-526.88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1,480.89万元。该公司项目尚处于开发阶段,暂无营业收入。
7、上海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河曲路118号4127室
注册资本: 2,100万元
设立时间: 2013年10月18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设计;企业管理。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下属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海泰维总资产490,201.76万元,净资产93,862.80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4,413.11万元。该公司项目尚处于开发阶段,暂无营业收入。
8、北京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京良路2号
注册资本: 5,100万元
设立时间: 2013年8月21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酒店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营销策划;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销售服装、鞋帽、箱包、化妆品、工艺品、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下属公司,公司持有其40%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北京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196,102.31万元,净资产1,961.19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37.13万元、净利润-1,260.27万元。
9、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黄沙村渡头坪21号
注册资本: 48,620万元
设立时间: 2010年12月9日
经营范围: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业化学产品制造;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矿产品、建材和化工产品。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11,735.19万元,净资产38,458.20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9,084.22万元、净利润-525.07万元。
10、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501号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设立时间: 2008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及售后服务;房屋租赁。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总资产101,778.52万元,净资产12,737.91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514.28万元。该公司项目尚处于开发阶段,暂无营业收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1、借款人: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90,000万元
担保期限:延期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借款人:北京中维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30,000万元
担保期限:延期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借款人:福州泰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追加2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借款人: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00,000万元
担保期限:延期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借款人:福鼎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30,000万元
担保期限:延期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借款人:上海红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00,000万元
担保期限:延期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借款人:上海泰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70,000万元
担保期限:延期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8、借款人:北京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6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六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借款人: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追加3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借款人: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70,000万元
担保期限:延期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延长担保期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被担保公司所开发、经营项目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北京泰禾、上海泰维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或等比例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北京祥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经营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任真女士、洪波先生和张白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及延长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融资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下属公司所开发、经营项目运营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北京泰禾、上海泰维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或等比例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北京祥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195,792.28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对下属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2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8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7日—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7日下午3:00至2016年4月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处理土地或项目竞买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9、独立董事做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1、议案3至议案8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6已获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3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2、2016年4月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4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73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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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4月7日下午3:00至2016年4月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次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再春、黄汉杰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580732/87731800
邮编:350003
七、授权委托书(附后)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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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6-24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沈力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始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
沈力男先生简历:
沈力男先生,1967年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编辑职称,大学本科。历任江苏广播电视总台记者,福州晚报主任,福州日报编委,福建工商时报总编等职。2009年加盟泰禾集团,任总裁助理兼品牌部总经理。
(下转7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