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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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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33 公司简称:S前锋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1.6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290,092.2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755,765.47元,2015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56,045,857.67元。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18,706.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4,670,426.79元,2015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221,189,132.95元。 鉴于公司201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7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湾支行2200万元定期存单(6个月)为成都傲骨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进行了质押担保;将在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2400万元定期存单为成都德威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借款金额为2300万元提供了质押担保。两笔存单已于2015年8月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冻结。

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起诉,并将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追加为被告参加诉讼。截止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1.8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成稽调查通字152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截止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尚无新的进展,若公司因该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商品销售等,房地产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

公司自2007年开始进入房地产行业,以住宅地产开发为主。公司开发的楼盘分别位于四川成都和重庆两地。目前,公司开发的楼盘已经完成绝大部分销售,仅余少部分房产(主要是车位)尚未销售。

报告期内,子公司重庆昊华在重庆九龙坡西彭工业园区地块的开发建设因市场等原因暂时停工。

报告期内,国内总体房地产投资增速下降,整体行业处于去库存周期,除一线城市以外,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销量和价格同时受到压力。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2016年2月公司与北京协信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债务清尝协议》,协议确认北京协信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债权为6000万元,北京协信投资有限公司放弃其余11400万元的债权。本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事项形成的损失追溯到2013年度进行处理,导致2013年净利润亏损。

2、报告期,公司以存量房销售为主,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同时预计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北京标准前锋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存单质押担保的损失,导致公司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大幅下降。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公司第四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大幅减少的原因是预计了子公司下属分公司违规存单质押担保的损失2150万元。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 股东总数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公司经营较为困难。报告期内,公司以存量房产销售主,没有新建项目,控股子公司重庆昊华“西彭地块”的开发建设工作因市场等原因暂时停工。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

2015年8月,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之际,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更换。新一届领导班子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全面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对各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对公司人事、印章、资金、财务、薪酬与福利、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考勤、信息披露等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严格公司内部管理,严控员工职务行为风险;加强财务预算,减少各项费用支出,降低管理成本;同时积极寻求新的投资渠道和项目,努力提升公司利润。

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公司困境正得到扭转,公司面貌焕然一新。虽然在报告期内仍然发生亏损,但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为公司的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49,737.55元,同比下降64.28%;实现利润总额-33,034,252.63元,同比下降331.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90,092.20元,同比下降332.61%;每股收益-0.153元。

(二)主营业务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三)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一、主要项目所处区域分析:

1、公司主要项目位于四川成都和重庆两地。

成都市场情况: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年报》:价格方面,2015年成都主城区成交价格同比上涨6.5%,达10640元/平方米;近郊成交价格同比下降3.0%,为5901元/平方米。成交方面,2015年成都主城区商品住宅共成交891.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7%;近郊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为1229.8万平方米,同比上涨1.5%。公司位于成都的“首汇·观筑”项目仅余少量车位销售,影响不明显。

重庆市场情况:据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年报》:2015年,在房地产政策、信贷政策均不断放松的背景下,由于重庆库存面积仍然较大,且2015年新增供应面积仍然处于高位,今年重庆(指重庆主城区,下同)房地产市场呈现出量价齐跌的局面。具体来看:2015年,重庆商品房新增供应2021.73万方,同比减少8.7%;商品房成交2127.7万方,同比减少4.72%;商品房销售均价7467元/平方米,同比下跌2.17%;商品房成交金额1588.73亿元,同比减少6.79%。尽管公司子公司重庆昊华在重庆开发的“首创·十方界”余少量住宅、商铺和车库等,但对西彭项目的开发建设和销售有一定影响。

2、公司少量出租的房产主要位于北京和重庆:公司位于北京景福苑一套住宅用于出租;重庆昊华“首创·十方界”的幼儿园用于出租(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已经出售)。

二、目前公司有两家子公司分别在四川、重庆两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但规模都较少,主要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住宅为主,在商业地产开发方面核心竞争力不强。

(四)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资产置换

本公司于2007年1月23日召开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资产重组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将与公司资产置换、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非流通股缩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进行。通过注入优质资产,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非流通股缩股作为对价安排。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拥有的首创证券11.6337%的股权及现金6117.79万元置换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同时首创集团以所得的本公司全部置出资产和负债为对价收购四川新泰克所持有的本公司的8,127万股股份,本公司置出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由四川新泰克承接。在资产置换后,本公司以新增股份的方式向首创证券股东置换取得剩余88.3663%的首创证券股权,吸收合并首创证券。公司非流通股东按1:0.6比例缩股,公司以公积金向吸收合并及缩股后全体股东10转增6.8股。

公司于2007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公司二00七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形式批准了公司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重组方案。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变化。

2、企业合并情况

经公司2007年1月23日召开的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首创证券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本节四(二)2、资产置换情况),公司将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本次吸收合并首创证券将与公司资产重组与股权分置改革同时进行。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变化。

公司于2007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发生巨大变化,房地产行业处于调整期,主要体现在:投资增速下滑、销售增速放缓、库存压力大、景气度下滑;加上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导致中长期房地产市场需求不足,房地产行业面临内外压力,这种状况在2016年难以得到有效改变。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以投资者利益为根本,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信息披露,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现有房地产领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精耕细作,稳步推进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同时积极寻求新的投资、合作项目,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3、经营计划

2016年,公司计划新开工商品房面积38,000平方米。计划实现商品房预售收入约5000万元,营业成本约1600万元,费用支出约1200万元。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加强运营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为此,公司计划完成以下工作:

(1)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加强公司日常监督,规范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2)切实加大支持力度,恢复子公司重庆昊华西彭项目开工,并落实一期建设和销售工作;

(3)基本完成子公司首汇房产和重庆昊华的尾盘销售工作;

(4)加强对中电建彭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投后管理工作;

(5)努力拓展新业务、新项目,增强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6)妥善处理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事件;

(7)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

(8)努力推动资产重组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预计2016年资金需求 2.1亿元左右,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融资等方式满足资金需求。

4、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策风险:公司所处的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受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各项政策的不确定性,都会为公司的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带来较大的影响。公司将认真研究宏观政策形势,根据政策作出合理研判,尽量降低政策变化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2)、市场风险: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去化率和去化周期对房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尤为重要,部分地区已出现库存居高带来的商品房供给过剩,需要公司采取谨慎判断的投资开发策略。公司将密切关注全国及项目所在区域的房地产市场情况,合理安排开发进度,谨慎投资。

(3)、经营风险: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较长、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涉及行业也较多,审批环节及监管也较为复杂。若管理出现问题,将给公司带来经营上的风险。公司将从投资决策、成本控制、过程监控、责任考核等多方面入手,加强财务管理和工程管控,提升对子公司的项目管理。

(4)、财务风险:公司目前各项目的建设资金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由于融资方式单一,可能造成公司项目开发资金的短缺。公司将努力扩展融资渠道,合理使用财务杠杆,为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本公司2003年代山东鑫融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五洲证券的增资扩股8,700万元,五洲证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以公司出资不实为由,于2010 年 12 月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人民币 8,700 万元的出资义务及相应利息;2013 年 10 月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豫法民二初字第 7号,判令本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向五洲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 8,700 万元及相应利息。一审败诉后提起上诉,于2014 年 4 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 年)民二终字第 22 号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201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民申字第1761号裁定:“驳回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2015 年 7 月公司收到北京协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协信)《关于债权转移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与五洲证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已经受让了五洲证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持有的你公司全部执行债权。”

2016年2月本公司发布《关于公司与北京协信投资有限公司签署

的关联交易公告》,并于 2016 年 2 月 2 日与北京协信公司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书》,协议确认北京协信公司对公司的债权为 6,000 万元。

上述事项本公司于2015年7月才首次披露,实际发生在以前年度,涉及金额特别重大,且在2013年度一审判决本公司就已败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事项形成的损失追溯到2013年度进行处理。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

本公司针对上述事项采用追述重述法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调整了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

三、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下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一)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2013年度

2、2014年度

(二)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2013年度

2、2014年度

四、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一)对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1、2013年度

(1)预计负债

(2)未分配利润

(3)营业外支出

(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5)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2014年度

(1)预计负债

(2)未分配利润

(二)对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1、2013年度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五、更正事项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2013年度更正事项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二)2014年度更正事项对主要财务指标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或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改进与提高,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改进了财务工作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3.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4.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追溯调整更正的原因、具体的会计处理、对公司及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作出了《关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审核报告》川华信专(2016)054号,并对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3、2014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编制规定,如实地反映了贵公司2013、2014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主体

(2)本期与上期相比较纳入合并的主体相同,合并范围无发生变动。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

董事长:杨维彬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