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6-018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7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的方式发出,2016年3月17日上午在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2期1栋3单元16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三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维彬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290,092.2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755,765.47元,2015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56,045,857.67元。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18,706.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4,670,426.79元,2015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221,189,132.95元。
鉴于公司201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4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改进与提高,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有关内容详见2016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16-019公告《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修正后的公司2013、2014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详见2016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的2016-020公告《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S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6-019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前锋股份)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本公司2003年代山东鑫融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五洲证券的增资扩股8,700万元,五洲证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以公司出资不实为由,于2010 年 12 月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人民币 8,700 万元的出资义务及相应利息;2013 年 10 月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豫法民二初字第 7号,判令本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向五洲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 8,700 万元及相应利息。一审败诉后提起上诉,于2014 年 4 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 年)民二终字第 22 号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201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民申字第1761号裁定:“驳回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2015 年 7 月公司收到北京协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协信)《关于债权转移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与五洲证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已经受让了五洲证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持有的你公司全部执行债权。”
2016年2月本公司发布《关于公司与北京协信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债务清偿协议书>的关联交易公告》,并于 2016 年 2 月 2 日与北京协信公司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书》,协议确认北京协信公司对公司的债权为 6,000 万元。
上述事项本公司于2015年7月才首次披露,实际发生在以前年度,涉及金额特别重大,且在2013年度一审判决本公司就已败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事项形成的损失追溯到2013年度进行处理。
二、 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
本公司针对上述事项采用追述重述法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调整了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
三、 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下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一) 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2013年度
■
2、2014年度
■
(二) 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2013年度
■
2、2014年度
■
四、 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一)对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1、2013年度
(1)预计负债
■
(2)未分配利润
■
(3)营业外支出
■
(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5)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2014年度
(1)预计负债
■
(2)未分配利润
■
(二)对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的影响
1、2013年度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五、 更正事项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2013年度更正事项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二)2014年度更正事项对主要财务指标影响
■
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或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改进与提高,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改进了财务工作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追溯调整更正的原因、具体的会计处理、对公司及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作出了《关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审核报告》川华信专(2016)054号,并对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3、2014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编制规定,如实地反映了贵公司2013、2014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七、本次会计差错问责和处罚情况
公司董事会要求公司财务负责人就本次会计差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处罚,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备案。董事会要求公司财务人员认真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八、其他事项
根据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数据,公司对《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修订,并经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2013年年度报告》(修订版)、《2014年年度报告》(修订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前锋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2013、2014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的专项
审核报告》(川华信专(2016)054号);
(二)《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八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下转2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