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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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5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书面通知于2016年3月14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3月18日下午3: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因出差在外,无法亲自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委托蔡建设先生代为出席并履行职责,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华春、蔡建设、孙辉永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并确保合理安全使用资金,公司决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泉州分行”)申请总额12,000万(壹亿贰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用作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招商银行泉州分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吴华春先生签署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吴华春、蔡建设、孙辉永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亿利”)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皮屑、含铬污泥等)委托给福建亿利处置。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的金额与类别

单位:万元

2016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已与福建亿利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96,082.95元。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区)

注册号:350582100132464

法定代表人:陈金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提供污染治理技术咨询服务;生产工业皮革填料蛋白及含铜、镍、铬金属污泥综合利用;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对轻工、化工、环保、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行业的投资;工业皮革填料蛋白及含铜、镍、铬金属污泥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科研、开发(不含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曾持有福建亿利43%的股份并担任其董事,副董事长、总裁蔡建设先生持有福建亿利5%的股份,董事兼副总裁孙辉永先生持有福建亿利5%的股份,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子女的配偶许子尧先生持有福建亿利15%的股份并担任其监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福建亿利具备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资质,公司董事会认为福建亿利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兴业科技

乙方:福建亿利

乙方指定危险品车辆、司机与押运人员到甲方危险品仓库运输危险废物,甲乙双方必须每车拍照或录像,其他一切非乙方指定车辆与人员运输甲方危险废物,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将不承担一切后果。

甲方:

1、应在厂内建设防止二次污染的储存场所,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上述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分类妥善的包装,采取防止飞扬、撒溢、溢漏的措施,以便安全运输、贮存及处置。

2、应将上述危险废物的名录、性质、防范措施等安全资料提供给乙方。

3、委托乙方将上述危险废物从甲方厂区装运至乙方处理场,委托时间与合同履约时间同步。

4、除乙方指定危废车辆到甲方运输危险废物外,其他车辆运输乙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

1、协助甲方办妥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装运甲方产生的上述危险废物,并承担因运输产生的一切费用。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负责的处置上述危险废物。

合同履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此次关联交易使得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皮屑、含铬污泥等)得到妥善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减少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与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查阅了以往的交易记录,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其处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皮屑、含铬污泥等),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能够减少固体废物的危害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与福建亿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