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28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于2012年6月11日将55,000,000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其中3,000,000股股份已于2015年3月13日解除质押登记,38,000,000股股份已于2015年12月22日解除质押登记。
2016年3月21日公司接到蓝光集团通知,获悉蓝光集团已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14,00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6年3月18日。至此,蓝光集团质押给中铁信托的55,000,000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登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44,387,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7%,累计质押总股数为831,9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2.69%,占公司总股本的38.94%。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29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13号),现将有关批复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若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公司债,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