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3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6年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6-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6年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约为3,667.86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南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纺公司”)为2016年度直接交易的准入电力用户。为节约南纺公司生产用电的电费支出成本,该公司拟与公司关联方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福能”)签订《2016年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总经理程元怀先生和副总经理俞金树先生现任神华福能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神华福能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神华福能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59299.92505万人民币;

注册号:350581100090435;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发电项目投资、建设、生产及经营管理;电力及附属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不含供电),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法定代表人:曾袁斌;

住所:石狮市鸿山镇伍堡工业区20号。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协议主体:

甲方:福建南纺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计划直接交易电量

2016 年度甲方计划从乙方直接购买的总电量(以下简称“计划年电量”)为6,300万千瓦时(计量侧为甲方侧)。

(三)交易方式

本次直接交易采用价差联动方式确定用户侧直接交易购电的电度电价,即上网侧以参与交易机组“三公”电量上网电价为基准,上网电价上下浮动多少,则用户侧以其目录电价为基准,直接交易用电价格亦相应上下浮动多少。

(四)直接交易价差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价差为0.04元/千瓦时。

(五)电费结算和支付

直接交易电量、电费结算原则为“月度结算,年度清算”,甲乙双方委托承担输配电服务的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供电公司进行结算。

四、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总体方案的通知》(闽监能市场[2016]13号)文规定的交易规则和交易机制,南纺公司与关联方神华福能在充分考虑各类电价调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调整、国内国际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市场环境,协商确定交易电量和交易价格,并通过国网福建省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申报交易。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按前述方法确定的电度电价,初步估算南纺公司与神华福能发生的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金额为3,667.86万元,预计可节约电费成本支出约252万元。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批准程序

2016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元怀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2016年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