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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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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6-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0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公司股价在9-12元/股价格区间,择机增持100-300万股新疆天业股份。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未达到实施增持计划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2、截止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3,859.2万股,天业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18,976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3.27%。

3、本次公告前,天业集团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控股股东本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系控股股东基对新疆天业股票价值的认可,进一步提振二级市场投资者长期持有新疆天业股票的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2、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种类为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增持100-300万股新疆天业股份。

4、当公司股票价格在9-12元/股价格区间时,天业集团将依照《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6 年 3 月23日起 6 个月内。

6、增资所需资金为控股股东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不在实施增持计划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

四、增持主体的承诺

天业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1、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等行为,相关增持价格范围则以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为准。

2、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 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天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新疆天业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