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6-006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周五)上午在公司二十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长孙亮先生授权委托副董事长王志斌先生、董事许红明先生授权委托副董事长郑海军先生、独立董事刘瑞波先生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林乐清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副董事长郑海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罗楚良先生、监事孙旭先生、徐向艺先生、张宜人先生、周亮先生,以及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刘甲荣先生、副总经理张晓冰女士、总经济师兼总法律顾问张世春先生、董事会秘书张震先生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预算草案,并决定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2,867,441,417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286,744,14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580,697,275元。公司2015年度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11,487,748,992 元。
会议决定,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811,165,85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9元(含税),共计分配861,198,6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719,498,58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会议决定将该报告及其摘要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决定将该报告及其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及媒体及时予以披露。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九、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十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高速(深圳)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014年3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与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宝塔”)合资设立山东高速(深圳)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双方同意认缴注册资本10亿元,投资公司出资5.1亿元,持股51%,宁夏宝塔出资4.9亿元,持股49%。
鉴于,近日宁夏宝塔致函深圳公司,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出资;深圳公司已终止贸易业务,转变为公司在深圳的投资平台。为避免深圳公司资本弱化造成损失,会议同意,深圳公司解除宁夏宝塔的股东资格,将深圳公司并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由10亿元减至5.1亿元。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6-00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周五)在公司二十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楚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认为: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媒体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