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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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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6-017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742,467,6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近年来,金融市场发生重大变革,资本市场的地位逐步上升,为券商行业带来广阔的发展前景;另一方面,行业准入门槛降低,并受到金融混业经营和互联网的进一步冲击,券商竞争加剧。在此背景下,差异化发展将成为行业趋势,既有定位于综合金融服务的大型券商,也有在细分领域或区域市场进行深耕的中小型券商,券商发展各具特色。

公司是国内第6家上市券商,业务资质齐全,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证券承销、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诸多领域,可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公司目前已形成证券类控股集团的架构,旗下拥有多家控股子公司,并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16家分公司、153家证券营业部,业务网络覆盖全国。

近年来,公司主动探索创新发展的方向与道路,全力推动经纪业务由通道型服务向财富管理服务转型,投行业务由单一的融资渠道服务向综合的金融服务转型,资产管理业务由“小资管”向“大资管”转型,投资业务由相对单一的投资模式向多样化的策略型的投资模式转型,并取得初步成效。公司在年度报告正文第四节对主营业务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敬请投资者查阅。2015年,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收入和利润创出历史新高,新三板、研究等业务位于行业前列,经纪、资管等多项业务排名行业15-20位,在分类评价中获评A类AA级券商。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元

母公司口径

单位:元

注:①公司于2014年7月9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的最新股数为4,742,467,678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故调整后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均以4,742,467,678股计算。

②2014年,财政部陆续新发布或修订了8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已于2014年执行了这些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准则要求,对比较期会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2014年度财务报告具体说明)。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元

母公司口径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报告期内,母公司净资本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持续优于其规定的各项预警标准。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主要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为海尔投资、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分别持有公司14.72%、10.69%、5.29%的股份。三家主要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单一股东提名董事未超过2名。鉴于此,目前公司任何单一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均未持有或控制超过公司50%以上的股权,且无法支配超过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无法决定超过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选任,无法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当前公司主要股东均未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中国经济整体下行,三大支柱产业加速下滑。资本市场跌宕起伏,一级市场股权融资额保持高速增长,全年股票融资额14,590亿元,同比增加90.91%;二级市场牛熊转换剧烈,上半年股指大幅上涨,6月下旬至8月底呈恐慌性暴跌,9月至年底股指在修复过程中微涨。报告期内,两市成交创历史天量,股票基金交易额541.73万亿元,同比增长242.37%。债券融资额大幅增加,企业债和公司债融资额13,458亿元,同比增长59.89%。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把握机遇,努力扩大规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公司业绩保持高速增长,经纪业务收入创新高,信用业务规模大幅增长,债券投资收益率遥遥领先,新三板业务各项指标排名靠前,研究综合实力排名保持前列,风险控制能力、成本控制能力持续增强,公司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00亿元,同比增长86.88%;实现净利润34.93亿元,同比增长104.84%。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构成情况

(1)主营业务分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① 证券经纪业务经营情况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单位:亿元

注:上表为境内母子证券公司数据,数据来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额包括债券回购。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为境内母子证券公司数据。

公司实现股票基金交易额(含基金分仓、自营)9.27万亿元,同比增加251.14%,市场份额1.71%,同比增加2.40%,排名第16位。托管市值6,216亿元,同比增长50.17%,排名第20位。

② 证券自营业务经营情况

自营证券持仓账面价值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不含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②衍生金融工具中的期货投资与利率互换,按与每日无负债结算暂收暂付款抵销前的金额列示。

自营证券损益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中不含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的投资收益。

③ 投资银行业务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为境内母子证券公司数据(财务顾问和保荐业务数据口径相同)。

股票承销业务实现净收入1.83亿元,完成股票主承销项目13个,主承销金额92.12亿元。债券承销业务实现净收入0.76亿元,完成债券主承销项目21个,主承销金额193.71亿元。其中:企业债7只,主承销金额45.50亿元;公司债10只,主承销金额65.30亿元;次级债1只,主承销金额65亿元;资产证券化项目3个,主承销金额17.91亿元。新三板业务推荐挂牌企业94家,排名第10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保荐业务净收入5,810.00万元;实现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18,160.76万元。

④ 资产管理业务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为境内母子证券公司数据。

资产管理业务实现净收入3.15亿元。受托资产管理规模646.38亿元,同比增加151.74%,其中,集合理财产品规模383.26亿元,产品覆盖分级、短期理财、定向增发、股票质押等。存续运作的58只集合理财产品,47只产品保持正收益,1只产品业绩进入同类前5%,1只进入同类前10位。

⑤ 创新业务经营情况

2015年,公司以创新驱动发展,建立了创新工作联席制度,负责推动落实创新规划和工作计划,并选择了柜台、互联网金融、PB、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品等五大重点创新方向,成效显著。

①柜台业务。公司加快推进柜台市场建设,完善柜台市场业务模式,柜台市场产品种类逐步丰富,除固定收益凭证外,还发行了价差收益凭证、双向敲出收益凭证、单项敲出收益凭证、蝶式收益凭证等浮动收益凭证。报告期内,收益凭证累计发行250只,发行规模突破120亿元。

②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网上开户业务运营模式,快速在应用市场上架“长江e开户”APP,拓展互联网多种引流渠道,重点进行网上开户引流,在“铺渠道、优服务、抢开户”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报告期内,累计引流客户数量超过20万。

③PB业务。成为第二批获准开展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的机构之一,积极探索PB业务发展的可行路径,将承揽、承做与服务分开,快速推进系统建设,抢占业务发展机遇,成效初步显现。报告期内,公司PB业务规模已接近200亿元。

④资产证券化业务。报告期内,共完成“狮桥租赁”一期、二期,“大丰港”等3个资产证券化项目。“大丰港”项目是上交所第一单港口类资产证券化项目,“狮桥租赁”是深交所推出租赁类产品来的第一单项目。

⑤金融衍生品业务。获得上交所50ETF期权一般做市商业务资格,成为首批获得资格的11家券商之一,并逐步开展做市业务。

(2)营业支出构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41.02亿元,同比增加17.37亿元,增幅73.47%。从各项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来看,除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由于收入大幅增长,导致成本占比提升外,公司各项业务成本结构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成本精细化管理,费用支出效率同比提升。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营业收入85.00亿元,同比增加39.51亿元,增长86.88%。公司各项主营业务收入均同比增长,其中:①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0.02%,主要是受益于2015年二级市场成交额及资本中介业务规模增长,公司经纪业务佣金、利差和资本中介业务利息收入同比大幅增长;②证券自营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8.46%,主要系公司在有效控制自营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把握市场行情,取得投资回报;③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4.07%,主要是由于公司积极把握一级市场融资加速机遇,承销业务收入同比增长;④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4.46%,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快资管产品的研发与设立,产品业绩改善,产品规模扩大。从营业收入构成来看,受益2015年证券和期货市场交易量大幅增长,公司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资管业务等收入增长相对较快,推动以上业务营业收入占比小幅上升,但公司总体收入结构与上年相比仍相对稳定。

(2)营业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41.02亿元,同比增加17.37亿元,增长73.47%。公司营业支出的同比增长,主要因为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业务拓展、创新支持、人员建设等方面投入相应增加,同时收入增长带来业务人员提成、税费等变动成本增长。从各项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来看,除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由于收入大幅增长,导致成本占比提升外,公司各项业务成本结构仍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成本精细化管理,费用支出效率同比提升。

(3)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4.93亿元,同比增加17.88亿元,增长104.84%。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投入产出效率提高。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1)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变更

①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审批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计部函[2015]87号)的规定:“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但无活跃市场报价的债权性投资,证券公司在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可以选取业内公认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为了确保公司对固定收益品种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参照执行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估值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中基金协发[2014]24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交易所市场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标准进行了变更。本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②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交易所上市债券以当日收盘净价作为公允价值,首次发行未上市的债券,以发行价作为公允价值。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交易所市场的固定收益品种主要采用业内公认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确定公允价值。

③会计估计变更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会计估计变更对本报告期的影响如下: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减少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1.92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202.29万元。

(2)融资类业务减值准备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变更

为了防范融资类业务的风险损失,使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融资类业务减值准备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变更日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015年12月11日)。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会计估计变更对本报告期的影响如下:①融资类业务减值准备:增加融资类业务减值准备8,578.54万元,减少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33.91万元;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减少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03.36万元,增加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1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家,分别是香港子公司发起设立的2家全资子公司(Changjiang Capital (BVI) Limited和Changjiang Investment (BVI) 2015 Company Limited);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3个,分别是天风证券天鸿8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新时代新价值11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新时代新价值12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报告期内,结构化主体长江证券超越理财汇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自清算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