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七)会议地点:
武汉汉口泛海喜来登酒店(武汉市江汉区范湖路80号云彩路泛海城市广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五)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公司2015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七)审议《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聘用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15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15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管理层2015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四)听取《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议案七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二)、(十二)由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其余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邮件、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4月19日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给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83。
2.投票简称:长江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长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八号长江证券大厦(邮编:430015)
联系人:邓 飞 、徐旌皓
联系电话:027-65799991 、6579989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二)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代理投票委托书(注:复印有效)
代理投票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4月19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6-02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推进董事会决策在公司管理层的快速落地,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业绩效益的责任意识,推动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并按照市场化原则组织了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竞聘,现任高级管理人员需重新竞聘上岗。
通过广泛遴选和对参加竞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聘任邓晖为公司总裁,任职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拟聘任陈水元为公司合规负责人,任职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监管机构核准其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胡曹元为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拟聘任邓忠心、刘元瑞为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监管机构核准其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拟聘任熊雷鸣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监管机构核准其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聘任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胡刚、徐锦文、董腊发、田洪在本次高管竞聘中落选或未参与竞聘,自愿辞去各自目前担任的公司高管职务。上述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上述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本次调整后,上述人员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兼顾本人意愿另行安排。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邓晖
邓晖先生,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曾任湖北省邮政储汇局职工,湖北证券公司综合人事部员工、上海业务部交易员、主管、深圳营业部副总经理、武汉汉口营业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上海总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兼经纪事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湘财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兼德邦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总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邓晖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水元
陈水元先生,1969年出生,硕士,会计师、经济师。拟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曾任湖北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财务主管、经纪事业部财务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总裁特别助理、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陈水元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胡曹元
胡曹元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信息技术总部总经理;兼任长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华中理工大学讲师,中国教育科研计算网华中网络中心NIC部主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开发部经理、首席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大鹏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信息技术总部主管,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运管理总部主管、副总裁、执行副总裁。
胡曹元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邓忠心
邓忠心先生,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拟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湖北省建行会计处科长、计财部副总经理、计财部总经理、湖北省建行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
邓忠心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刘元瑞
刘元瑞先生,198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拟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总经理,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副总经理、总经理。
刘元瑞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熊雷鸣
熊雷鸣先生,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拟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部总经理,曾任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业务主管、副经理、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副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部副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熊雷鸣先生未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接2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