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6-005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五次董事会通知于2016年3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费屹立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因董事沈伟荣为本公司总经理,是本议案的关联人,故其回避表决并不对该报告进行投票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独立董事张晖明、王天东、蒋春三人为本报告的汇报人,是本议案的关联人,故该三人回避表决并不对该报告进行投票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因独立董事王天东、蒋春、董事沈伟荣三人为本报告的汇报人,是本议案的关联人,故该三人回避表决并不对该报告进行投票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详见《2015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经测算:2016年公司预算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60亿元,营业成本为人民币17.18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末总股本331,376,53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27,530.7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使用;同时,以2015年末总股本331,376,536股为基数,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31,376,536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为662,753,072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临2016-00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确认公司不存在公司第一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
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公司考核办法等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工作业绩及薪酬情况进行年终考核,确定各高级管理人员的2015年度薪酬(税前)总额为人民币365.13万元,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中,公司副总经理任端正于2015年5月17日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同时,公司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拟定201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原则为:
201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年初公司制定的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后拟定报酬,提交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核。各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具体薪酬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业绩效益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的规定,公司2015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6-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1万元;2016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2016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融资授权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2016年由于公司下属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业务开发等实际经营需要,需增加资金的投入。公司同意2016年公司下属六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需向金融机构等单位融资人民币55,200万元,其中: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上海界龙浦东彩印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上海界龙现代印刷纸品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上海界龙中报印务有限公司融资总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
2、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下属企业需本公司统一提供日常融资担保支持。本公司统一提供担保,可避免各下属企业之间的交叉担保,有利于本公司总体控制担保风险。同时,前述六家被担保方均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前未发生过逾期贷款情况;其作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也能及时了解并控制其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担保风险,故根据前述六家公司实际融资需要,公司同意对六家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5,200万元,对单家企业担保额度不超过其融资额度。其中,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两家企业进行担保: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2015年末资产负债率为71.70%,上海界龙浦东彩印有限公司2015年末资产负债率为72.53%。
因前述六家公司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故本次担保该六家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
3、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2016年度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及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审批权;授权时间为壹年(2016年4月27日——2017年4月26日);授权单笔融资及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16年度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6-00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1、2016年度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借款及使用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43,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借款及使用授信,滚动使用,但借款及使用授信余额总额不得超出该额度。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审批公司本部与金融机构的融资事宜,并签订相关借款(或授信)协议;单笔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授权时间为壹年(2016年3月28日——2017年3月27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公司下属房产企业土地竞拍及抵押融资计划总金额的议案》;
1、为保证公司下属房产业务的稳定发展,2016年公司下属房产企业计划从土地市场通过竞拍招标等方式获取一定的土地储备。根据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结合公司下属房产企业的现金流现状,公司同意下属房产企业上海界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界龙联合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相关项目公司2016年度土地竞拍计划总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2、为了及时顺利开发相关房产项目,公司同意2016年度公司下属相关房产企业以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等方式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为便于办理相关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对2016年度本公司下属相关房产企业以抵押方式融资的审批权并授权相关人员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时间为壹年(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单笔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下属企业)2016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开户银行。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资金用于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任一产品期限不超过120天。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但投资余额总额不得超出该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16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临2016-01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16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资助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财务资助方式为短期资金拆借,每笔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本公司无需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对2016年度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接受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审批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时间为壹年(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16年度财务资助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6-011)。
由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日其持有本公司26.98%股权,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与本公司(及下属企业)进行该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费屹立、沈伟荣、高祖华、龚忠德为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是本议案的关联人,故该四人应回避表决并不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16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公司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无需支付相关担保费用。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对2016年度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接受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融资担保的审批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时间为壹年(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16年度关联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6-012)。
由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日其持有本公司26.98%股权,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与本公司(及下属企业)进行该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费屹立、沈伟荣、高祖华、龚忠德为关联方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是本议案的关联人,故该四人应回避表决并不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上海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13)。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6-006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五次监事会通知于2016年3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上午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马凤英女士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并对该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客观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经营状况和成果,报告所反映的财务会计数据真实、完整;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确认公司不存在公司第一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交易内容及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公司进行该项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加强本公司资金实际使用需求,增强公司对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减少目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货币政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有效增强公司现金流,同时该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而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为此该财务资助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交易内容及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公司进行该项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加强本公司资金实际使用需求,增强公司对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同时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而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无需支付相关担保服务费用,为此该融资担保交易行为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6-007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公司以2015年末总股本331,376,53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27,530.7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使用;同时,以2015年末总股本331,376,536股为基数,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31,376,536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为662,753,072股。
●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议案的审议结果: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2015年末总股本331,376,53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27,530.7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使用;同时,以2015年末总股本331,376,536股为基数,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31,376,536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为662,753,072股。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票通过本次高送转议案。
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预期良好,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战略、经营模式等因素,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培育长期投资者,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经过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高送转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合理可行。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长费屹立持有本公司股份10,039股、董事高祖华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股,其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时投同意票。
三、公司董事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前6个月内公司全体董事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拟在未来6个月内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高送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高送转议案前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的情况。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后6个月内,2015年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持有的合计12,948,672股限售股将于2016年6月9日锁定期届满解禁。
3、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6-008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851 号)的许可,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813,1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8.7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2,662,773.58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048,679.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614,094.34元,已于2015年6月3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269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扬州御龙湾商业二期项目”金额为5,404.54 万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项目金额为32,537.21万元,其中:股权收购项目投入金额为11,266.28万元,扬州御龙湾商业二期项目投入金额为7,270.93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入金额为14,000.00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项目37,941.7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11,480.8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1,319.6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61.1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于2013年11月25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6月1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上海银行真北路支行、宁波银行上海黄浦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三方监管协议的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注1:截至2015年12月31日,以上银行账户余额均含银行结息。
注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宁波银行上海黄浦支行余额组成如下:活期金额为66,456.28元,大额存单为80,0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为34,65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946.6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扬州御龙湾商业二期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9,675.2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5,404.54万元。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审计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7月1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526号《关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方法为购买大额存单及存入七天通知存款。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大额存单余额为80,0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款余额为34,65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鉴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 ]第111436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结论为: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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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7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