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96 公司简称:中海海盛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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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140,348.7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年末余额为-197,377,259.23元。鉴于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年末余额为负,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主要从事散货运输业务;部分子公司主要从事成品油和化学品运输业务。公司运输业务主要采用自营和期租的经营模式。2015年,航运业供求失衡矛盾日益突出,运价持续下滑,尤其是在煤、矿大宗货源运输需求下降,而运力持续扩张的情况下,2015年国内、国外航运市场持续低迷,内外贸散货运输各指数屡次创下历史新低,全年鲜有反弹迹象,且反弹幅度较低, 2015年BDI指数数次跌破500点,全年均值为718点,同比下跌35%。2015年沿海煤炭运价指数均值为510点,同比下降18%,干散货运输市场进入了深度寒冬期。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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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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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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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由于运力供大于求,国内、国外航运市场持续低迷,内外贸散货运输各指数屡次创下历史新低,运价低位运行。面对严峻的航运市场形势,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领导经营班子坚持“卓越运营、提质增效、安全稳定、转型发展”的工作方针,规范管理,稳健经营,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组织货源,提高运输效率,狠抓成本控制,努力降低因航运市场持续低迷、运价低位运行、新船投入折旧成本和财务费用高企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营运生产正常,安全形势稳定。
2015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82,000,000股本公司股份转让给览海上寿,完成了证券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后,览海上寿持有本公司82,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11%,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同时开展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15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截止本报告期末,尚未完成发行。2016年3月15日,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览海投资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览海投资的控股股东览海集团为扭转公司主营业务持续低迷的局面,将协助公司逐步实施业务转型,择机向盈利能力较强的新兴行业发展。公司已初步开始探索向医疗产业等相关行业进行战略转型。
2015年,受运输收入减少的影响,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178万元,降幅为8.79%;受公司贸易量增加,贸易成本增加和狠抓成本控制的影响,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9,954万元,降幅为9.92%;受本期平均借款总额同比减少和利率下降的影响,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357万元,降幅为11.59%;主要受本期计提船舶减值准备的影响,而上年同期未计提船舶减值准备,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29,359万元,增幅为7,228.03%。主要受本期出售了2,036.30万股招商证券股票取得收益的影响,而上年同期未出售招商证券股票,公司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50,943万元,增幅为2,071.25%。受收到财政补贴的影响,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756万元,增幅为60.53%,上述原因造成公司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24,5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21,827万元。2015年,受航运市场低迷的影响,公司完成货运量998万吨,货运周转量172亿吨海里,分别为2014年的76%和8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225万元,营业利润2,7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14万元。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海盛香港船务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21 日董事会决议,本期完成注销中海海盛香港船务有限公司的下属 3 个注册在马绍尔的全资子公司: JinHaiYangShippingCo.Ltd、JinHaiWanShippingCo.Ltd 和 JinHaiTongShippingCo.Ltd。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经注销完毕。
(2)本期合并范围增加系2015年11月27日本公司与上海孝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合栩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共同投资设立的上海览海在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其50%的股权,本公司对其具有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权利,故将上海览海在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密春雷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