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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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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6013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34,378,47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业务范围

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炭产品生产和销售;火力发电,所采煤炭及发电量分别向内蒙古、吉林、辽宁地区输送。 公司产品包括褐煤、火电等。煤炭产品主要销售给内蒙古、吉林、辽宁等地区燃煤企业,用于火力发电、煤化工、地方供热等;电力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东北分部,用于电力及热力销售等。

2、经营模式

(1)公司煤炭生产采用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剥离生产采用单斗汽车间断工艺、单斗汽车-半固定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工艺半连续工艺、轮斗连续工艺等,机械化程度100%。销售渠道既有直接向电厂、供热公司等终端的销售,也有向贸易商销售,再由贸易商向终端用户销售。但以直接向五大发电集团、大型供热企业及上市公司等终端用户销售为主。公司始终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加强资源衔接,严格实行“统一订货、统一请车、统一发运、统一结算”原则。

(2)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2×600MW国产亚临界直接空冷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系统。生产的电力主要向辽宁省输送。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煤炭业务。煤炭利润源于原煤产销量的增加及采煤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2015年实际生产、收购原煤4,666万吨,比上年同期提高1.41%。2015年实际销售原煤4,660万吨,比上年同期提高1.26%。2015年实际发电524,264.2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36%。2015年实际销售电479,489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25%。2015年实现利润总额63,789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10.57%。

(二)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状况

(1)煤炭行业受宏观经济下行及国家对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的影响,2015年国内煤炭经济运行形势更加严峻。在需求下滑和产能过剩的双重影响下,煤价大幅回落,跌至近十年的谷底,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市场需求大幅萎缩行业盈利下滑,市场亏损面不断扩大,煤炭行业发展步履维艰,行业竞争也更加激烈。

(2)火电企业受当前经济增长乏力,产能过剩和环保减排等影响,发展受到制约。全社会用电量增幅快速下降、火电利用小时数大幅下降、电价大幅下调等因素影响,火电企业经济效益或将受到进一步冲击。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优势

(1)公司拥有的霍林河矿区一号露天矿田和扎哈淖尔露天矿田的采矿权,公司年煤炭产销量4600万吨左右,属于国内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

竞争优势:一是稳定的系统内用户为公司煤炭的销售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二是公司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蒙东和东北地区褐煤龙头企业,品牌形象根深蒂固,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用户群和市场网络。三是公司一直以来与铁路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运力优势。

(2)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2×600MW机组是东北电网直调火电厂主力调峰机组。

竞争优势:该2×600MW机组目前正处在良好的运营期间,此类型机组在东北电网是主力核心大机组。随着机组投产以来进行的综合升级改造、重要辅机变频器改造等,机组的能耗水平将大幅下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报告期财务报表期初数的事项,具体详见本年报“重要事项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以及2016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报告期财务报表期初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实现营业总收入558,665.07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10.67%;实现营业利润65,153.26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12.17%;实现利润总额63,788.87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10.57%,导致上述项目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市场环境影响煤炭价格下降所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3,384.45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11.29%;每股收益0.33元,比上年同期降低10.81%,主要原因是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资产总额1,407,999.00万元,比年初增长0.48%;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882,838.90万元,比年初增长4.62%。

(二)报告期产能和产量及销量情况

煤炭板块核定产能4,600万吨/年,2015年实际生产原、收购煤4,666万吨,比上年同期提高1.41%。2015年实际销售煤炭4,660万吨,比上年同期提高1.26%。

电力板块年产能660,000万千瓦时,2015年实际发电量524,264.20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36%。2015年实际售电量479,489万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25%。

(三)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累计发生营业成本396,111万元,比上年466,411万元减少70,300万元,降幅15.07%。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393,100万元,比上年462,513万元减少69,413万元,降幅15.01%。

影响煤炭产品营业成本变动因素有:原材料91,637.36万元,同比降低18.43 %,占营业成本的23.13%;外委剥离费64,229.87万元,同比降低9.42%,占营业成本的16.22%;职工薪酬64,339万元,同比增加3.35%,占营业成本的16.24%;折旧费51,102.99万元,同比增加7.18%,占营业成本的12.90%。

影响电力产品营业成本变动因素有:燃料费28,470.76万元,同比降低21.34%,占营业成本的7.19%;原材料2,288.48万元,同比降低7.24%,占营业成本的0.58%;职工薪酬5,866.57万元,同比增加5.44%,占营业成本的1.48%;折旧费25,619.85万元,与同期持平,占营业成本的6.47%。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未发生变化、会计估计有变化,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的事项》。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为使会计信息更科学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细化了固定资产分类,更客观反映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寿命,对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进行重新分类、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2015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变更事项。

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15051号《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前述会计估计变动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关于变更会计估计即变更固定资产初始确认单位价值标准的事项》。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也相应提高,公司相应提高了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初始单位价值标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变更事项。

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15061号《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前述会计估计变动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报告期财务报表期初数的事项,调整原因及影响数如下,具体详见2016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报告期财务报表期初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1、调整原因:为了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相关财务业务进行了调整。一是调整子公司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的企业所得税事项。二是调整公司福利费、以前年度已领未耗物资等事项。

2、影响数。

3、本次调整系在对以前期间的报表数据逐年计算的基础上,追溯调整至2013年资产负债表年末数和2014年资产负债表年末数及2014年度利润表相关数据。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明胜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