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与东旭新能源签订EPC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5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与东旭新能源签订EPC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2016年3月28日收到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腾晖”)与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新能源”)签署的《东旭能源与中利腾晖进行EPC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2、 东旭新能源承接中利腾晖不少于100MW的光伏电站工程、采购和建设(“EPC”)业务。
3、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如本框架协议所涉及事项开始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1、合同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星火路10号2号楼C33室
法人代表:郭轩
公司成立时间:2014-12-09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投资管理;销售电器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技术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2)公司名称: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96500.654076万元整
地 址: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公司成立时间:2009年06月30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光伏电站EPC(设计、采购、建设)总承包;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特种水产品养殖(不含水产苗种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进一步加快中利腾晖与东旭新能源双方的深度战略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经友好协商,签署了本协议。
2、 关联关系说明
本协议中中利腾晖与东旭新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此项目未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董事会认为:
东旭新能源是国内上市公司宝安地产(00040.SZ)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在项目开发、融资、建设、运维等领域拥有丰富管理及实践经验和技术实力的新能源公司,拥有丰富的光伏电站EPC服务经验,为多个大型光伏电站提供过EPC服务,拥有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同时借助上市公司平台,具备资金垫付等方面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中利腾晖是国内上市公司中利科技(002309.SZ)的控股子公司,是一家光伏电池片、组件的生产与销售,以及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与转让业务的公司。近年来,中利腾晖借助技术研发能力以及自身项目资源和客户资源优势,持续增加光伏电站业务的规模。为进一步加快电站建设,实现电站的规模并网及销售,与东旭新能源签订本协议,中利腾晖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合约双方
甲方: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主要合同条款
①甲方承接乙方在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期间提供的不少于100MW光伏电站工程、采购和建设(“EPC”)业务。
②甲方资质需要达到乙方要求;乙方有足够EPC项目授予甲方。
③ EPC建设支付费用及方式届时依据双方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3、协议签署时间:2016年3月28日。
4、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有开发电站资源及能力具备履行本次协议的能力。
2、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其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对交易对手形成市场依赖。
3、此次签订EPC合作协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如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加快建设电站速度,使公司电站快速实现规模化并网及销售。
4、有利于公司与东旭新能源在业务层面的磨合,以便于今后开展深层次的合作。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中利腾晖与东旭新能源签订EPC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后续具体合作项目及市场价格将另行商议。公司将根据合作项目的情况,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合作仍可能面临合作不成功的风险及项目执行中不确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各方签署的《东旭能源与中利腾晖进行EPC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