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6-019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以专人递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主席黄红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产计价及减值准备提取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06,835,393.88元。
1、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子公司湖南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金科佰乐星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郴州金科凯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浏阳金科置业有限公司按照目前市场价格状况和项目实际销售情况,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后,对上述公司分别开发的长沙?盛世东方大院、重庆?万盛金科中华养生城、重庆?金科雷家桥、郴州?中央公园城、浏阳?天湖新城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0,521,277.16元、111,757,447.87元、85,728,186.32元、59,962,780.55元、88,865,701.98元。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对于期末已完工房地产项目结存的开发产品,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应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期末未完工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及拟开发产品,以估计售价减去至计划完工后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应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区分为已预售及未售部分,已预售部分按照实际签约金额确认估计售价,未售部分按照近期销售均价或类似开发物业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结合项目自身定位、品质及销售计划综合确定。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 352,074,244.42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帐款中有对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往来款126,020,004.43元,其中:结算电价1,046,364.43元,将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124,973,640.00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规定,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对于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欠款,结合多种实际因素判断,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
1、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规定:分资源区制定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决定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其中本项目归类为Ш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0.58元/kwh。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解决。《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115号)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原则上实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
2、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应收款项概况
2013年公司子公司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华冉)取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哈密东南部风区烟墩第六风电场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烟墩六风电场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0.58元/kwh,自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根据新疆华冉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上网电价为0.58元/kwh,其中结算电价0.25/kwh,将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承担的上网电价0.33元/kwh,具体按国家规定的相关价格政策执行。新疆华冉2014年1月收到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哈密分公司下达的《关于华冉哈密烟墩南风电一场200兆瓦风电机组首次并网检验的报告》,并于2014年3月正式并网运行。截止2015年12月31日,新疆华冉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124,973,640.00元。
3、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4、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鉴于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政策依据,公司也已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申报。公司客户为新疆电网公司,系国家电网子公司,信用状况优良,自公司上网发电以来一直与本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均已按照约定节点回款,目前上市发电公司(如节能风电)均普遍未对应收电网公司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认为,该笔应收款项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上述款项进行个别认定,按1%计提坏账准备,即计提坏账准备1,249,736.40元。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81,475,709.81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48,147,570.98元后,加上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扣除2015年派发的现金红利及股票股利1,177,463,371.98元,公司母公司2015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135,302,848.60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如下预案:按2015年末总股本4,327,060,153为基数,每10股派送0.5元(含税)现金红利,共派送现金红利216,353,007.65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 鉴于激励对象中余学兵、司维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二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回购价格为3.23元/股。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余学兵、司维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327,060,153元减少为4,326,260,153元。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金融机构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16年度(至201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向相关金融机构新增申请一定额度的综合授信,大致情况预计如下:农业银行70亿元,工商银行50亿元,中信银行100亿元,中国银行50亿元,建设银行40亿元,渤海银行等其它金融机构60亿元,共计新增申请授信总额度约为370亿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审批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及融资等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6年度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含各控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事项。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公司预计在2016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185.20亿元(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详见预计融资担保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主席审批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
3、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获调剂方未出现财务情况恶化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贷款逾期等风险;
(4)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或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预计融资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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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具体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夫妇拟与公司签订《担保费支付框架协议》,同意在2016年度根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融资担保。根据协议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由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的,公司以担保余额按年费率不超过1%计算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支付担保费;担保事项同时有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方提供的,公司以担保余额按年费率0.7%计算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支付担保费。2016年度向其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2,5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2、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兴义南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黄红云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及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根据金科控股提供的未经审计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896,794.46万元,净资产为1,681,383.41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978,993.50万元,净利润144,466.8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金科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3、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与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担保费率和担保总额。
4、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夫妇为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为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融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由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的,公司以担保余额按年费率1%计算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支付担保费;其担保事项同时有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方提供的,公司以担保余额按年费率0.7%计算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支付担保费。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支付的担保费,应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后方能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费限额,2016年度支付的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
5、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黄红云、陶虹遐夫妇为公司部分融资提供担保能有效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以上担保费已列入公司年度预算计划的融资成本,对公司当期业绩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红云先生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红云先生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具体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参与房地产项目跟投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何立为先生、张天诚先生、刘忠海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具体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参与房地产项目跟投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综合考虑201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同行业审计费用水平,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1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确定上述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同时聘请该所担任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1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4月18日(周一)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13日(周三),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上述第二、六、九、十、十二、十四、十九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三、四、五、七、十、十一、十五、十六、十七、十九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6-020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兴灿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活动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激励对象余红兵、司维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合计8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6-021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重庆市中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控股”)、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等关联股东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发生工程施工、酒店消费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该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87.15万元。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经2016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黄红云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科控股及其附属关联企业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8.5万元;公司与金科控股及其附属关联企业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0.4万元。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公司名称:重庆市中科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4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55号(宏富大厦)2-1号
法定代表人:黄一峰
注册资本: 30198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利用自有资金从事建筑业、房地产业、农业、林业、旅游业、酒店业、运输业项目的投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木材)、防盗门、室内门、摩托车零配件、汽车零配件、旅游工艺品。
据中科控股提供的未经审计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00,485.84万元,净资产为472,233.39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6,214.26万元,净利润60,171.69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科控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直系亲属黄一峰、王小琴夫妇控制的企业。
2、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兴义南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黄红云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及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根据金科控股提供的未经审计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896,794.46万元,净资产为1,681,383.41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978,993.50万元,净利润144,466.82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金科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上述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严格按市场经济规则进行,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不偏离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遵守了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该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做出上述决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董事意见;
3、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6-022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参与房地产项目
跟投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获取房地产项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将项目经营效益与跟投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已制定《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跟投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九节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跟投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跟投员工通过新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共同投资新获取的房地产项目。上述管理办法的执行将会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预计2016年度上述人员跟投总额为不超过8,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不超过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2%,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参与房产项目跟投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何立为先生、张天诚先生、刘忠海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除公司董事会主席和总裁以外的部分非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人员视项目情况而定)。上述人员属于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跟投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新获取房地产项目后,负责各项目开发的城市公司和区域公司相关关键管理人员即跟投人员,按《跟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跟投。上述关联人2016年度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的方式跟投总额预计不超过8,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是在自愿及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将房地产项目运营效益和跟投相关员工收益直接挂钩,有效控制投资及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房地产业务良性健康发展。该关联交易在符合《跟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下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不含本次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该交易符合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激励公司房地产业项目运营团队的积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且提交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做出上述决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6-023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余红兵、司维等两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5年8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下转7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