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6-017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董事杜北伟先生、独立董事于雳女士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长沈东新先生、独立董事邱四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沈东新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计提2015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509.72万元。其中:坏账准备57.4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6,452.24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330,262,315.03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全文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当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专项说明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拟定公司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15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3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2016年度生产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161.04亿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本部137亿元、南疆钢铁24.04亿元),实际获得的授信额度以银行核定为准;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年度计划内签署有关合同,由经营层办理具体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为确保2016年生产经营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就购买商品、销售商品和接受劳务等事项开展关联交易,并对相关金额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沈东新、陈忠宽、肖国栋、张志刚、黄星武等5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交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五)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4月28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二、三、五、六、九、十一至十五项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6-018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25日上午12: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俊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计提2015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程序合法。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现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经营亏损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报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四、五、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编号:临2016-019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对八一钢铁2016年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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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八一钢铁2016年达到审议标准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分别是采购原材料、购买燃动力、销售产品和商品、接受劳务。
公司在2015年全年实际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基础上,对2016年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预计结果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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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关联交易金额均为不含税价;其中焦煤、焦炭业务是子公司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三、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八一钢铁的主要关联方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法人实体。
(二)基本情况
1、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钢)被称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1978年12月23日,就在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的第二天,在中国上海宝山区长江之畔打下第一根桩。经过30多年发展,宝钢已成为中国现代化程度最高、最具竞争力的钢铁联合企业。2012年,宝钢连续第九年进入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榜单,位列第197位,并当选为“全球最受尊敬的公司”。标普、穆迪、惠誉三大评级机构给予宝钢全球钢铁企业中最高的信用评级。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贰拾柒亿玖仟壹佰壹拾万壹仟元;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钢铁、冶金矿产、化工(除危险品)、电力、码头、仓储、运输与钢铁相关的业务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业务,外经贸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国内外贸易(除专项规定)及其服务。住所: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是八一钢铁的实际控制人。
2、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
历史沿革: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前身为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函[1995]51号文批准,以新疆八一钢铁总厂的国有资产为主体组建的。2001年经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进行债转股,组建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疆自治区国资委”)、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原新疆投资信用保证有限公司,2011年更名)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八钢公司原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转让及回购股权的形式退出,同时新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东。
2007年1月16日,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增资重组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同年,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新疆八一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新政函[2007]33号)进行了批复,2007年4月5日,宝钢集团、新疆自治区国资委、原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增资重组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和相关文件规定,宝钢集团以人民币300,000万元、新疆自治区国资委以土地使用权30,667万元对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重组。
2007年4月28日,八钢公司更名为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成为宝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拾柒亿肆仟柒佰伍拾贰万玖仟捌佰肆拾叁元;经营范围:钢铁冶炼、轧制、加工;煤焦油、粗苯、煤气生产、销售;有线电视播放;企业自备车过轨运输;铁矿开采,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医用氧生产、销售(上述项目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压缩、液化气体(氧气、氮气、氩气)的生产及销售(在许可证有限期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其他冶金产品、建筑材料、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气体,农副产品的销售;机械加工;焦炭及煤焦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金属制品及钢铁冶炼、轧制;加工业有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房屋出租;利用自有有线电视台,发布国内有线电视广告,承办分类电视广告业务;钓鱼;计算机系统服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装、技术咨询、员工培训。住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八一路。
八钢公司是八一钢铁的控股股东。
3、新疆八钢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新疆八钢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原为新疆阿拉山口口岸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更名,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新疆阿拉山口口岸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新政函[2002]104号)批准,由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联合新疆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山口附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改造投资公司(现为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自然人卓青、段瑾、肖望东共同发起设立,主要针对中亚及俄罗斯市场做进出口贸易,具有出口钢材经营权及进口废钢经营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仟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为准);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销售,煤炭批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为准);边境小额贸易(具体经营范围以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各类商品的代理采购与销售(需经审批的专项商品除外)。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107号203号。
新疆八钢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与八一钢铁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4、新疆金业城市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新疆金业城市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前身是新疆金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由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原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新疆中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众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2003年9月25日,根据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新疆中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新疆金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41.76%股权全部转让给八钢公司,转让完成后,八钢公司占新疆金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股权86.56%,乌鲁木齐众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本公司股权13.44%。
2010年11月8日,根据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乌鲁木齐众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新疆金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13.44%股权全部转让给八钢公司,转让完成后,八钢公司持有新疆金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6年1月22日,新疆金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更名为新疆金业城市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壹佰壹拾陆万元;经营范围:矿产开发,报废汽车的回收。机电产品、化工产品(汽车及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项目除外),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摩托车配件、橡胶制品、农副产品(粮食收储、批发、棉花经营除外)、副产品销售。水暖器材、汽车配件、电动工具、塑料制品、汽车轮胎的销售。物业管理。石灰石加工。轮胎翻新。各类废钢及废旧金属的回收、加工及销售,货物配送,房屋仓储租赁,公路、铁路货物代理。住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路14号。
新疆金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与八一钢铁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5、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新疆八家户冷弯制管有限公司,于1998年11月4日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5月,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投资2,150万元,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2007年2月,该公司原股东八钢公司将持有的公司50.98%股权转让给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成为金属制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贰佰壹拾柒万伍仟元;经营范围:钢铁轧制,钢材、钢管、塑钢加工、销售,五金交电、化工、日杂、汽车配件、建筑材料、棉短绒的销售,建材租赁,商品配送,仓储服务;房屋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545号501室。
新疆八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与八一钢铁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6、新疆八钢板簧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新疆八钢板簧有限公司于1996年12月成立。2007年2月,该公司原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成为金属制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金: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贰万叁仟玖佰元;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机电产品、金属制品、铁路专用设备、农业机械及配件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水暖器材、黑色金属材料、电子仪器、橡胶制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与经营范围有关的技术服务;土地、房屋、机械设备、建材的租赁,劳务派遣。住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园。
新疆八钢板簧有限公司与八一钢铁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7、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2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系由八钢公司博业分公司、八钢公司板簧公司、新疆八钢钢结构公司经过结构调整和企业改制后组建而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伍仟捌佰肆拾捌万元;经营范围:汽车配件、农机配件、冷轧带肋钢筋、金属制品、钢管、塑钢、金属容器、地板辐射供暖设备、隔离栅、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钢材的加工;水暖器材的生产及维修、公路交通设施产品、非标钢结构的制造、安装、销售;电焊条、焊丝、焊剂的制造、加工、销售;工程机械、冶金机械设备、电机的维修;机电产品、五金交电产品、化工产品、日杂百货、彩色加芯复合板、电子仪器的销售;土地、机械、电气设备、建材、房屋租赁;仓储服务;劳务派遣;供水管道的生产、销售;钢制管件的制作加工和销售,冷弯型钢、螺旋焊管的生产、销售。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工业园。
新疆八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八一钢铁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8、成都宝钢西部贸易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成都宝钢西部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是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投资设立的隶属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宝钢集团在西部地区成立的推销集团内产品的主渠道,重点经营区域覆盖整个西部地区及中南部分区域,包括云、贵、川、藏、渝、陕、甘、宁、新疆、青海等10个省市、自治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柒佰万元;经营范围:销售钢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住所:成都天府大道南延线高新孵化园4号楼5楼。
成都宝钢西部贸易有限公司与八一钢铁同受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9、武汉宝钢华中贸易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武汉宝钢华中贸易有限公司是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投资设立的隶属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宝钢为更好地服务华中地区用户建立的区域性钢材销售总部。公司业务涉及钢材贸易、加工、配送等领域,服务范围覆盖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四省。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万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矿石、炉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木材、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钢铁产品的加工、仓储及配送;代办货物运输;技术开发、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与上述范围相关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信息和培训服务。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城大道531号。
武汉宝钢华中贸易有限公司与八一钢铁同受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钢铁运输公司
历史沿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钢铁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成立于1982年12月15日,由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贰佰陆拾柒万贰仟元;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汽车及专用机车修理。内部铁路专用线大、中修及扩建工程;铁路专用线装卸搬运服务;汽车维护;机械配件、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农副产品的销售,货运信息服务;国内货运代理;公路装卸搬运;机械租赁。住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钢铁运输公司与八一钢铁同受八钢公司控制。
11、新疆天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新疆天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后经内蒙包头北方创业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新疆八钢佳域工贸总公司、新疆伊犁星河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增资,现在是一家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公司,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重型专用车改装企业之一,拥有年产1000辆以上各类重型改装车的生产能力,在新疆汽车行业中具备举足轻重的地位。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壹拾伍万柒仟柒佰贰拾壹元;经营范围:重型系列专用车制造、改装及保养;自卸车,各类罐式车,厢式车,挂车,特种车,专用车,汽车及零部件的研制、销售及服务;冶金机械,石油机械,工程机械,输送设备,工装夹具,非标及专用设备,汽车零部件的研制、生产及销售;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88号。
新疆天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是八钢公司的联营公司。
(三)履约能力:八一钢铁的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基本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八一钢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具体政策及依据如下:
(一)国家有统一价格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价格标准的,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有收费标准的,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乌鲁木齐市的标准;
(二)没有上述两项价格或标准的,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三)没有上述三项价格或标准的,服务项目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率,确定收费标准,产品、商品价格参照不超过行业平均完全成本价格加5%以内的利润确定,其中八一钢铁向八钢公司采购生产用铁水价格,是根据八钢公司铁水工艺成本,结合同类生铁市场交易价格及当年当月钢材市场平均销售价格(不含税价)的变化,加成确定铁水关联交易结算价格。此项价格的制定需由公司独立董事出具意见;
(四)关联交易双方提供的产品、服务等,其价格应根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的确定,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及能源采购
根据八一钢铁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公司向控股股东八钢公司和其他关联方采购公司所需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及燃料、动力等生产能源。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往来,可以使公司和各关联方之间实现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互补。
(二)销售商品
公司向控股股东八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销售钢材产品,一方面可以有效的利用关联方成熟的销售渠道,拓宽公司产品市场的占领空间,另一方面从优化资源配置角度出发,将公司产品提供给八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满足其进一步深加工所需,有利于加快产品延伸开发速度,并能有效地巩固现有的销售市场。
(三)接受劳务
八钢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充分利用其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长期以来为八一钢铁提供环境治理、治安保卫、货物运输、加工劳务、代理服务等综合性服务,给予公司人力、技术等多方面支持,使八一钢铁集中精力经营管理,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六、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由于上述关联交易与八一钢铁控股股东八钢公司有关联,关联董事陈忠宽、肖国栋、沈东新、张志刚、黄星武等5人依法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公告所列关联交易事项需报请八一钢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董事签字的八一钢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经监事签字的八一钢铁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八一钢铁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四)八一钢铁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6-02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文件要求,公司对原营业执照(注册号:650000040000312)、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号:72231886-2)、税务登记证(证号:650106722318862)进行“三证合一”,合并后的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0000722318862K。
为此,董事会将1.2条中“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号码为650000040000312)”的内容修订为: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代码为91650000722318862K)。
二、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拟增加《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有关内容。将2.2条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轧制、加工;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产品(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项目除外)、建筑材料的销售;机械加工、金属制品及钢铁冶炼、轧制、加工的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网络工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修订为:2.2条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轧制、加工;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产品(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项目除外)、建筑材料的销售;机械加工、金属制品及钢铁冶炼、轧制、加工的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网络工程、商标许可使用、商标转让。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的具体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和登记为准。
本次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6-02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8日10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8日
至201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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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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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4月27日10:00-18:00。
(二)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董新风 范炎
(三)电话:0991-3890166、3881187
(四)传真:0991-3890266
(五)邮编:830022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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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6-02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3月30日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八钢
股票代码:600581
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八一钢铁”变更为“*ST八钢”
(二)股票代码:600581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6年3月30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1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3月29日停牌1天,于2016年3月30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同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为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拟采取以下措施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一)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进一步推动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完善内控管理的薄弱环节,规范现有组织架构的运作,以便更加有效地降低管理成本,防范运营风险。
(二)强化能力驱动,持续成本改善。以提升综合竞争力为着力点,聚焦并梳理生产全流程和全系统,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劳动效率,全面增强公司制造能力。
(三)强化产品差异化优势。以产品发展为核心内容,立足区域市场和当地资源,明确产品定位,提升研发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以产品差异化为依托,提高核心竞争力。
(四)全面提升营销服务能力。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营销策略,加强营销渠道和体系建设,由“生产导向”向“市场导向”、“客户导向”转变,细分区域市场,满足用户需求,加快实现由制造到服务的转型。
(五)切实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深入评估和分析相关产线的盈亏平衡状况及市场发展潜力,研究和制定经营最优的组合方案,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公司市场价值的合理回归。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二)项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董事会秘书董新风 证券事务代表范炎
(二)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
(三)咨询电话:0991-3890166、3881187
(四)传真:0991-3890266
(五)电子信箱:bygtzqb@sina.com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6-02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且201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29日停牌1天,鉴于公司股票因重大资产重组已处于连续停牌中,复牌交易日期请关注公司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