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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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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99版)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6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1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6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8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8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长林仙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良照、扈斌、李晓擎及离任独立董事李晓龙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鉴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3月28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万坤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及监督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充分适应了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要求,整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进行审计,并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了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9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16]0938号《2015年度审计报告》。该报告确认我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55,617,109.8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 55,617,109.8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55,068,509.54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按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5,506,850.9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9,561,658.59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87,838,393.01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以2015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1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元(含税),分配总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完成后,母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63,838,393.01元,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公司本期现金分红的比例占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约48%,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比例。

上述预案需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若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5.3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0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800万元后,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划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泽国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33001667150059999999)人民币35,600万元,另扣减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1,067.55万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4,53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月2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4]0033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157,546,100.00元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年产230万件铸旋汽车铝合金车轮项目投入自筹资金148,252,300.00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自筹资金9,293,800.00元。2014年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资金总额为157,546,100.00元,并于2014年2月27日和2014年2月28日分别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5,846,885.07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70,912,631.45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3,433,979.65元,银行理财产品收益1,500,273.9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已经本公司2011年5月1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1年6月4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4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修订完善。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市泽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共七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市泽国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330016675005999999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992510104777888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定期存款账户为:19925101047778889-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20704112900277881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定期存款账户为120704111420001923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57690010601070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定期存款账户为57690010608000476。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4年2月23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拟新建研发大楼1栋,含新产品开发中心、材料和工艺研究开发中心、理化分析室、产品试验检测中心和新产品试制车间。未来研发中心投入使用后,其承担的研发项目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在财务核算中主要以研发费形式列支,无法对应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无。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年产230万件铸旋汽车铝合金车轮项目一期项目工程已于201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二期项目工程公司计划于201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2016年度公司拟向部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进口押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授信期限一年,具体如下:

1、拟向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2、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3、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4、拟向中国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5、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6、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上述所申请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林仙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申请上述授信额度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8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15.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3,867.5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34,532.45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月23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4]00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年产230万件铸旋汽车铝合金车轮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项目。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274,411,868.5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5,846,885.07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70,912,631.45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3,433,979.65元,银行理财产品收益1,500,273.97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递减,优先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求。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产品应附有发行主体的保本承诺,产品发行主体为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涉及闲置募集资金,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只能购买发行主体为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产品,该产品应附有发行主体的保本承诺,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关于“风险投资”的品种;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7、当产品的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购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短期理财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5年第28期,产品成立日:2015年10月15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1月13日,累计收益22.19万元。

2、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6年第2期,产品成立日:2016年1月22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2月24日,累计收益7.59万元。

3、公司于2016年1月31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丰收·曙光”2016年第4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2016年2月4日,产品到期日:2016年7月14日,本产品尚未到期。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因此,同意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同意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跃岭股份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跃岭股份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东北证券对跃岭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表示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跃岭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28日正式收到公司总经理林仙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林仙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林仙明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林仙明先生的提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林斌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林斌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