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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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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版)

6.4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资本市场改革以及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的深入推进,受益于市场行情和成交的活跃,证券行业经营业绩实现了井喷式增长,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及增速均达到历史高点,证券行业盈利能力大幅度提升。同时,报告期内,券商积极通过各种融资渠道大规模融资,证券行业资产规模和净资本规模大幅度增长,极大充实了行业的资本实力,有利于券商各项业务的发展。

1、报告期内,证券行业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注:分析中数据取自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未经审计的证券公司经营数据,统计口径为母公司口径。

2015年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51.55亿元,较2014年增长120.97%;实现净利润2,447.63亿元,较2014年增长153.50%。2015年底,证券公司总资产为6.42万亿元,较2014年底增长56.97%;净资产为1.45万亿元,较2014年底增长57.52%;净资本为1.25万亿元,较2014年底增长84.05%。2015年证券公司家数为125家,较2014年增长4.17%;盈利公司家数为124家,较2014年增长4.20%;盈利公司占比较2014年增加0.03个百分点。

2、报告期内,证券行业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分析

注:分析中数据取自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未经审计的证券公司经营数据,统计口径为母公司口径。

(1)证券经纪业务。报告期内,行业证券经纪业务以量补价,呈现集中度提升趋势。2015年,证券行业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2,690.96亿元,较2014年增长156.41%。对证券行业营业收入贡献由2014年的40.32%提升至46.79%。2015年底,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含信用交易资金)2.06万亿元,较2014年底增长71.67%;托管证券市值33.63万亿元,较2014年底增长35.28%。

(2)投资银行业务。报告期内,A股融资功能进一步提高,IPO、再融资规模实现较快增长。2015年,证券行业实现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531.45亿元,较2014年增长71.78%。对证券行业营业收入贡献由2014年的11.89%降低至9.24%。根据Wind资讯统计,2015年,首发、增发、配股实际募集资金为1,470.01亿元、13,340.91亿元、155.01亿元,分别较2014年增长139.70%、98.10%、9.15%。

(3)证券投资业务。报告期内,行业证券投资业务规模和收入保持增长,权益类投资占比提升。2015年,证券行业实现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1,413.54亿元,较2014年增长99.01%。对证券行业营业收入贡献由2014年的27.29%降低至24.58%。

(4)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内,行业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增速放缓,产品类别从通道转主动。2015年,证券行业实现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74.88亿元,较2014年增长121.05%。对证券行业营业收入贡献维持2014年的4.78%水平。2015年底,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11.88万亿元,较2014年底增长49.06%。

(5)利息净收入。2015年,证券行业实现利息净收入591.25亿元,较2014年增长108.39%。对证券行业营业收入贡献由2014年的10.90%降低至10.28%。融资融券业务方面,报告期内,行业融资融券业务首次出现大幅波动,逆周期调节机制推进。根据Wind资讯统计,2015年底,市场两融余额、融资余额、融券余额为11,742.67亿元、11,713.07亿元、29.60亿元,分别较2014年底增长14.49%、15.13%、-64.26%。

6.5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股权投资总额为26.74亿元,较期初的18.74亿元增加8.00亿元,增加幅度为42.69%。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泰资管公司及华泰紫金投资分别增资7亿元及21.5亿元,并出资约0.51亿元购买华泰联合证券股权,持股比例增至99.72%;全资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对华泰紫金(江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追加投资1.93亿元,持股比例48.25%,并出资2.01亿元设立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6.67%,通过直投业务投资其他股权共计约20.39亿元。

1. 本表报告期损益指:该项投资对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2. 本表报告期所有者权益的变动金额不包含报告期损益的影响。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①A股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8号)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84,561,27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5,691,225,5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3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561,225,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0年2月12日全部到位,并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衡验字(20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6.810亿元(含募集资金利息11,980.8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办理销户结息手续。

②H股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完成H股股票发行,H股募集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501031号验资报告。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H股共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30,587,689,604.94元(扣除相关上市费用),扣除承销发行费用后共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30,015,054,696.76元。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在H股募集资金总额的基础上又取得利息收入折合人民币178,848.30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使用H股募集资金人民币25,930,110,593.95元。

截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就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而首次公开发售新股及因超额配股权获部分行使而发行新股的所得款项使用情况如下:18,352,613,762.96元人民币用于拓展融资融券等资本中介业务,3,058,768,960.49元人民币用于拓展投资和交易业务,2,350,0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向华泰紫金投资和华泰资管公司增资,2,168,727,870.49元人民币用于营运资金和其他一般企业用途。除上述资金使用外,本公司所得款项剩余资金约4,657,579,010.99元人民币尚未使用,此部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H股募集资金计划投向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内容一致,没有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市场状况及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陆续将H股募集资金投入使用。

(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3、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项目投资总额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10%的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6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情况。

6.7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9,748.00万元,华泰证券持有其99.72%的股权。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华泰联合证券总资产695,475.36万元,净资产565,697.70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7,824.37万元,利润总额60,465.65万元,净利润45,227.79万元。

主营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券承销业务除外);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万元,华泰证券持有其100.00%的股权。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华泰资管公司总资产3,315,190.47万元,净资产173,292.7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4,437.76万元,利润总额97,744.44万元,净利润73,291.18万元。

主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35,000.00万元,华泰证券持有其100.00%的股权。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华泰紫金投资总资产1,156,848.26万元,净资产367,031.80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716.15万元,利润总额15,889.15万元,净利润14,911.60万元。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自有资金或客户资金),债权投资,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实收资本港币100,000.00万元,华泰证券持有其100.00%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华泰金控(香港)总资产人民币410,428.2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9,366.20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7,214.23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8,053.3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305.89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股票承销、债券承销、私募配售、财务顾问、并购、结构融资及投资)、销售及交易业务(为股票、固定收益产品、信用、期货合约及结构产品等各类证券及期货产品提供交易及做市服务;为客户设计满足其需求的金融产品及市场进入方案;为代理业务项下的证券提供融资服务)和资产管理业务。

5、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华泰证券持有其100.00%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88,077.42万元,净资产57,784.2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879.62万元,利润总额8,492.07万元,净利润6,367.64万元。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酒店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有色金属、贵金属及其制品、金属材料、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建筑材料、燃料油、化工产品、橡胶制品、煤炭、玻璃、沥青、农畜产品、饲料、食用油、珠宝首饰、工艺品;收购黄金制品;收购白银制品。

6、华泰期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900.00万元,华泰证券持有其60.00%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华泰期货总资产1,837,159.27万元,净资产123,218.2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3,957.05万元,利润总额20,940.04万元,净利润16,437.74万元。

主营业务: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7、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华泰证券持有其52.00%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总资产23,713.47万元,净资产22,536.5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76.21万元,利润总额2,863.62万元,净利润2,213.80万元。

主营业务: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债券、资产和相关金融及其衍生品的批准募集挂牌、登记、托管、交易、融资、结算、过户、分红、质押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组织和监督交易市场活动,发布市场信息,代理本交易市场内挂牌产品买卖服务,为市场参与方提供咨询服务。

8、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万元,华泰证券持有其45.00%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南方基金总资产539,175.10万元,净资产375,560.4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9,854.54万元,利润总额109,287.73万元,净利润83,115.58万元。

主营业务: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9、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华泰证券持有其49.00%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华泰柏瑞总资产97,366.48万元,净资产69,081.8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4,825.81万元,利润总额21,818.18万元,净利润16,431.04万元。

主营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6.8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1、合并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合并的结构化主体指本集团同时作为管理人或投资顾问及投资者的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团综合评估本集团因持有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或投资顾问的报酬是否将使本集团面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并据此判断本集团是否为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责任人。于2015年12月31日,集团共计合并36个结构化主体,合并资产管理计划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3,767,003,692.87元。本集团持在上述合并资产管理计划中的权益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816,381,079.23元。

2、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这些结构化主体未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要包括信托计划、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与其他理财产品。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赚取管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投资产品。于201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上述投资的账面金额等同于本集团因持有第三方机构发行的未合并结构化主体而可能存在的最大风险敞口81,063,806,793.70元。

3、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作为结构化主体的管理者,在报告期间对资产管理计划拥有管理权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不重大并未合并该等结构化主体。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由本集团管理的未合并结构化主体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51,860,637,400.12元。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1)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

截至2014年底,本公司同时运用个别和组合方式评估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应收款项年末余额的特定比例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为更加及时并客观地反映本公司应收债权的可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的变化,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授权,本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审核通过了修订后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了如下变更:

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进行核算,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减少本年度股东权益及净利润人民币2,649,326.87元。由于无法预计本公司未来各年度末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变更事项对未来各年度的影响无法预计。

(2)融资类业务 (包括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变更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有充分证据、可识别并可确定具体损失的融资类业务进行逐笔梳理,将确定可能损失的债权按照个别认定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专项减值准备;对于未计提专项减值准备的融资类业务,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为更加及时并客观地反映本公司融资类业务应收债权的可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的变化,根据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决定,本公司对未计提专项减值准备的融资类业务,其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比例由0%变更为根据融资类业务资产分类结合资产风险分级按一定比例计提。

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进行核算,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减少本年度股东权益和净利润人民币56,843,795.17元。由于无法预计本公司未来各年度末融资类业务客户的风险状况而进行资产分级,融资类业务组合计提减值准备比例的变更事项对未来各年度的影响无法预计。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财务报表附注十;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详见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财务报表附注九。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执行董事、总裁:周易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