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3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2016年3月29日(星期二)14:00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3月28日15:00~2016年3月29日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文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0,765,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9%。

其中: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0,704,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265,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

上述出席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0,765,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0,765,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60,765,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0,765,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765,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0,765,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0,765,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160,765,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9.1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东方工程株式会社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关联股东东方工程株式会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7,165,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回避表决53,600,000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265,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2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和华株式会社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关联股东和华株式会社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0,56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回避表决10,204,368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3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160,765,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4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15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160,765,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5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160,765,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6 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株式会社ISI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160,765,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7 公司拟在2016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人常州鑫润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160,765,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765,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765,9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0,265,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黄滔、孙宪超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