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74 公司简称:创业环保
一重要提示
1.1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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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行的审计工作,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054万元,减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93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6,588万元,减去2015年已分配的2014年度现金股利9,991万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7,720万元。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2015年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9,990.60万元,现金分红数额占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23%。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该分配预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7特别说明:本年度报告摘要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仍为水务业务及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水务业务包括污水处理及相关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再生水(中水)生产、销售及管道接驳,自来水供水业务。
1、水务业务
(1)污水处理及相关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业务 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为投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模式,与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一般为20—30年。污水处理业务区域以天津地区为立足点,分布在华北、华中、西南、华东、西北等11个城市,分别由母公司及11个子公司承担污水处理项目的运营及污水处理业务拓展。
(2)再生水生产、销售及管道接驳业务
公司再生水生产、销售及管道接驳业务主要分布在天津地区,生产及销售经营采取产、供、销一体化模式,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中水售水收入;管道接驳经营模式为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承揽中水管道接驳工程。
(3)自来水供水业务
公司目前自来水供水业务主要集中在云南曲靖,共有三个自来水厂,总规模20万立方米/日,由曲靖公司以特许经营的模式进行运营。
2、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
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主要分布在天津地区,业务经营模式为投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模式,与天津市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与服务范围内的用户签署《供冷供热合同》,按照上述协议向用户收取供冷、供热服务费。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25—30年。
(二)行业情况说明
(1)综合环境服务成为主流市场需求
“十二五”以来,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推动环保服务业发展,2011年发布的《关于发展环保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中,鼓励发展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综合环境服务业,积极探索合同环境服务等新型环境服务模式。在政策引导下,环保公司需向地方政府提供面向效果的综合环境服务,综合环境服务商将逐步成为环境服务业的主流发展趋势。本公司未来将重点关注完善兼有供水、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处置、垃圾处置、再生水、环境修复等多维服务能力产业链;提升综合环境服务能力,在环保咨询、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环保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等领域开展综合环境服务。
(2)PPP模式成为主流商业模式
财政部2014年9月23日发布的《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环保部和财政部2015年4月9日发布的《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的落地,充分体现了国家大力支持推广PPP模式介入环保项目。报告期内,本公司通过组织架构调整重构市场开发体系,形成了全国11个省市的市场开发布点,利用集团化以点带面的市场开发模式,积极参与各地PPP项目竞争。
(3)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在国家上述环保政策的背景下,国内实力较强的环保企业积极参与环保项目的角逐,凭借技术、资本等能力,通过兼并、收购等模式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本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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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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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5.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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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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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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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成果分析
2015 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93,421万元,较2014年度增加为5.81%。在营业收入增加的同时,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11,717万元,增幅为10.8 %。营业收入增加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业务收入、中水管网接驳业务收入、科研成果转化业务收入的增加。营业成本的增加,主要原因是是随着处理量增加而增加的污水处理成本,以及随收入增加而增加的科研成果转化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增加1,707万元,增幅105.24%,主要是缴纳的增值税附加税。
报告期内,本集团基于谨慎性考虑,对安国公司城市供水与污水处理项目资产计提减值损失1,098万元,对津宁创环水务公司特许经营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828万元。
综上,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3,054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2,237万元,增幅7.26%。
2、主要业务情况分析
(1)污水处理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特许经营污水处理规模为308万立方米/日,与报告期初基本持平;委托运营规模约79万立方米/日,比报告期初略有增加。报告期内,本集团共处理污水128,005万立方米,比2014年度增加9%,主要原因是天津地区纪庄子迁建后的津沽污水处理厂规模及处理量增加,同时部分子公司污水处理量增加。污水处理业务收入139,829万元,比2014年度增加1.83%,增幅小于污水处理量的增幅,主要原因是根据财税【2015】78号文的规定,本集团污水处理业务自2015年7月1日起缴纳增值税,现行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视为含税价格,受其影响,本集团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减少约1.07亿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特许经营项目共处理污水105,332万立方米,实现收入128,927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委托运营项目共处理污水22,673万立方米,实现收入10,902万元。
(2)再生水业务
报告期内,再生水供水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共实现售水量1,846万立方米,较2014年度下降9.6%,主要由于东郊、咸阳路再生水厂的主要用水户热电厂用水量下降较大。再生水销售业务实现收入4,650万元,较2014 年度下降16.5%。收入下降一方面由于售水量下降的影响,另一方面是根据财税【2015】78号文的规定,再生水业务自2015年7月1日起缴纳增值税,受其影响,收入减少约418万元。
报告期内,再生水管道接驳业务共实现收入13,890万元,比2014年度增长27.38%,主要是报告期内管网接驳业务结算量增加。
(3)供冷供热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供冷供热服务业务收入仍然来源于天津市文化中心能源站项目,其他项目尚未建成。供冷供热服务共实现收入6,979万元,较2014年度增长3.29%。
(4)自来水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自来水业务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共实现售水量3,925万立方米,较2014年度增加2.8%。实现收入6,371万元,较2014年度增长3.57%。
(5)科研成果转化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凯英公司继续大力推进包括污水厂全过程除臭专利技术的科研成果转化业务,共实现收入4,673万元,较2014年增加1,857万元,增长65.94%。
(6)道路收费业务
道路收费业务自2010 年以来一直按照2010 年5 月19 日津政办【2010】51号文《关于成 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及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以(《委托收费协议》)中的金额确认道路收费业务收入,收入水平持续保持平稳。报告期内,本公司道路收费业务收入6,703万元,与2014年度持平。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7.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玉军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6-01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7人为现场参加,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刘玉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已于2015年3月17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拟在境内外公布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6年度经营策略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行的审计工作,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054万元,减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93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6,588万元,减去2015年已分配的2014年度现金股利9,991万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7,720万元。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2015年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9,990.60万元,现金分红数额占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23%。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审议《201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境内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建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告境内审计服务,同时提供2016年度内控审计服务,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告境外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上述审计事项的审计服务酬金上限合计为人民币500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申请2016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为满足公司生产需要,2016年度集团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的情况下与金融机构洽商解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申请投标公开招标项目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为了对市场上公开招标水务及新能源项目做出迅速反应,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决定是否投标及是否对投标项目融资提供股东担保。上述授权经董事会同意后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前有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建议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信息,公司将稍后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6-012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明起先生主持。本公司已于2016年3月17日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工作报告真实反映了201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2015年公司监事会很好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审议拟在境内外公布的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在境内外公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关于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