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3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10 公司简称:桂东电力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1.6 经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审字【2016】第5-00125号),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35,740,007.16元,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净利润中提取10%公积金43,574,000.72元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2,166,006.44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59,562,533.21元,减去2015年已分配2014年现金红利77,259,000.00元、2015年中期分配现金红利66,222,000.00元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275,925,000.00元,2015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32,322,539.65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本次分配方案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32,322,539.65元以2015年期末总股本82,77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6元(含税),合计派现49,666,500.00元,剩余282,656,039.65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力生产销售和成品油贸易。

1、公司是从事水力发电、供电和配电业务一体化经营的地方电力企业,公司同时拥有电厂和电网,拥有完整的发、供电网络,是上市公司中少数拥有“厂网合一”电力企业。公司目前电力销售区域形成三省(区)联网电量互为交换互通有无的灵活格局,公司多年来已形成比较稳定的用电客户群,市场相对稳定。公司售电来源主要包括自产电力和外购电力两部分,外购电力主要来自广西电网、湖南电网以及附近区域的小水电等,由于外购电量成本较高,外购电占比大小将直接影响公司电力营业利润。

2、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为公司的贸易平台,报告期内钦州永盛充分发挥拥有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放弃机电产品贸易、铁矿石贸易等没有竞争优势业务,专注于石化产品贸易经营,通过与上游客户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在做大客户大宗贸易基础上开展终端批发市场开拓,逐步形成从原料供应到成品生产直到销售终端的产业链,“供—产—销”三个环节共同发展,推动油品贸易产业链带来经济效益的增长。

(二)行业情况说明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电力行业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2015年,受社会用电量增长乏力及装机容量总量上升等因素影响,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宽松,行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2015年国家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从以往侧重于满足供应需求转向追求发展质量,实现市场引导企业的重大转变,从而使中国电力工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电力生产行业具有周期性。周期性运行的电力行业与宏观经济的关联度非常高。宏观经济波动导致经济基本面出现波动,继而导致社会用电,尤其是工业企业用电出现波动。近年来,受国际经济环境持续低迷和国内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进行产业转型升级的影响,工业用电量有所下降,对电力企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作为广西地方水电企业,是全国水利系统地电行业中厂网合一、网架覆盖面最宽最完整、以110KV输电线路环网运行、拥有完整统一的发供电一体化体系、电网内发供电相互配套的地方电力企业。公司以水力发电为主,电源结构单一,发电能力受天气影响较大,降雨量的多少对发电量起决定作用,当河流来水量不足和来水不均时,会对水电站的发电量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电网区域内及周边地区存在广西电网和许多小型水电生产企业,可能会形成与公司竞争的局面。从长远来看,公司还将逐步向广西东部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扩大供电,这些地区的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状况对公司的电力生产和销售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成品油贸易行业

根据发改委运行快报统计,目前国内成品油和石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由中石化和中石油控制,其他公司成品油及石化产品的生产规模很小,在产品规模、销售终端网络和品牌知名度方面均无法与两大集团相比。总体看,国内石油产品消费量不断上升,对外依存度提升,行业集中度较高。

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证准入门槛较高,需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的要求进行办理,广西拥有成品油批发特许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较少,并且因资金等方面原因,真正开展正常成品油批发业务并形成规模的企业就更少。成品油零售市场虽然政府实行严格控制,进入门槛也较高,但是相对批发环节进入门槛较为容易。因此,成品油终端批发市场,呈现中石化、中石油和其它各类加油站三分天下状况,中石化、中石油以其品牌和网络具有强大的竞争优势,其它各类加油站主要是民营加油站以其个性化的服务、灵活的经营策略具有顽强的生命力,成为成品油零售市场不可或缺的有益补充。但是,其它各类加油站与中石化、中石油存在竞争关系,其它各类加油站的供应保障体系不稳定,这就为中小型成品油批发公司提供生产发展空间。

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自2014年底转型油品贸易以来,以快速、灵活和周到服务的优势迅速打开局面,贸易规模增长迅速,盈利水平有所提升,已具备一定的竞争能力。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16.4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0.27%;完成财务售电量26.3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7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9,060.38万元,同比增加69.81 %,其中电力销售收入120,774.38万元,同比减少7.48%,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营业收入209,471.67万元,同比增加260.78%。全年合并实现营业利润 48,177.83 万元,同比增加424.43 %;实现净利润37,591.35万元,每股收益0.4541 元(送、转摊薄后),与上年经调整后净利润负值相比,实现扭亏为盈;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4.04%。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的主要因素有:

1、公司水电厂流域来水较好,特别是第四季度来水好于往年,自发电量大幅增加,创历史最好水平,成本较高的外购电量相应减少,毛利率提高,主营电力业务效益好于预期,管理层狠抓安全生产效果明显;

2、报告期内在有利时机出售部分国海证券股票获得较好收益,2015年累计出售国海证券股票3,569.48万股,实现投资收益57,095.45万元;

3、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经营稳定,扣除本期对以前年度大额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增加计提坏账准备1.95亿元因素影响,全年日常贸易经营实现盈利;

4、处置桂东电子股权的影响。公司于2015年12月完成桂东电子股权转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按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计算对公司合并报表影响为-3,642.37万元,属于经常性损益;由于处置价款时间差和合并层面享有少数股东资本溢价产生本期合并报表确认的处置桂东电子投资收益为4,347.55万元,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5、报告期内收到国海证券、桂林银行、广和小贷等分红款合计3,718.38万元,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含纳入合并报表的下属子公司,下同)在2014年度财务决算中,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照15%的优惠税率预提预缴。2015年5月27日,贺州市地税局下发了《不予享受税收优惠决定书》,认为公司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达不到70%,不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条件,应按25%的税率缴交企业所得税。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自行申报中,改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公司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因此增加了46,432,038.62元,公司针对该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调整了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已经公司2015年6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5年6月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十二家,与上年相比增加子公司四家,减少一家。具体见公司年报全文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秦敏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