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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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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版)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说明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附表1(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5亿。

股票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6-030

衍生证券代码:122224 证券简称:12电气 02

衍生证券代码:113008 证券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将部分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金额为19亿人民币,期限为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4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30,000千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970,000千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2月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3月29日,公司已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8.60亿元,包括: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5亿元(为公司向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增资5亿元);2、向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增资20亿元;3、伊拉克华事德二期电站EPC项目、印度莎圣电站BTG项目、越南永新二期燃煤电厂EPC项目共支付13.23亿元,4、支付发行费用0.37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1.42亿元(含利息收入0.02亿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伊拉克华事德二期电站EPC项目、印度莎圣电站BTG项目、越南永新二期燃煤电厂EPC项目)的执行进度安排,预计公司有部分资金暂时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总额19亿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12个月。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因上述三个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上述三个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对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四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股票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6-031

衍生证券代码:122224 证券简称:12电气 02

衍生证券代码:113008 证券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下属子公司境外融资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德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32亿欧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德国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德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以获得核准通过时为准,以下简称“电气德国”),并将为电气德国在境外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32亿欧元,期限不超过5年。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电气德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拟在德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出资额100万欧元,其中注册资本2.5万欧元,其余97.5万欧元为营运资金。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本次担保的目的是为电气德国获得境外融资提供支持,电气德国本次境外融资的目的是收购Manz AG公司股权,且电气德国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如下:本项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发展,未发现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意见同时作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项担保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3月29日,公司对外担保额为1,257,609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为1,033,296万元,分别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76%及27.74%;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