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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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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6-007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3月27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10万吨/年氧化镁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众和金源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金源镁业”)已完成对新疆鄯善县梧桐沟菱镁矿的野外地质工作,根据新疆及西北市场氧化镁需求,为利用区位成本优势,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众和金源镁业拟在鄯善县迪坎儿工业园区投资建设10万吨/年氧化镁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821.3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362.5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58.80万元。该项目所需资金均由众和金源镁业自筹,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7,264.96万元,年利润总额为2,268.6万元,年净利润1,701.45万元,投资收益率26.18%,项目投资回收期为4.64年(含建设期)。该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并且可为后续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