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9版)
2015年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催化剂等化工材料,预计发生金额为8,5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8,226万元,实际发生额比预计少274万元。实际发生额小于预计为催化剂等化工材料需求较原计划有所减少所致。
2015年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煤炭,预计发生金额为20,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1,131万元,实际发生额比预计少18,879万元。实际发生额小于预计主要是由于煤炭市场疲软,伊泰集团公司苏家壕煤矿停产所致。
2015年中航黎明锦化机石化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黎明锦化机”)向公司提供设备,预计发生金额为26,500万元,实际未发生。主要是由设备提供时间推迟所致。
(四)接受劳务
2015年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矿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设备维修服务,预计发生金额为1,7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929万元,实际发生额比预计少771万元。实际发生额小于预计主要是提供维修服务的需求减少所致。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招标代理、监理服务,预计发生金额为3,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401万元,实际发生额比预计少2,599万元。实际发生额小于预计主要是设备采购需求较原计划减少所致。
2015年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公司提供物业服务,预计发生金额为1,5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1,064万元,实际发生额比预计少436万元。实际发生额小于预计是物业服务的需求较原计划有所减少所致。
2015年中航黎明锦化机公司向公司提供设备维修服务,实际发生24万元,该事项未于2015年预计,已提请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补充确认。
三、对2016-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调整
公司2015年6月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2015年6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伊泰B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现由于公司及关联方业务调整,需要对已经审议通过的2016-2017年度部分关联交易的上限做出调整,具体原因如下:
1. 控股股东伊泰集团下属公司伊泰广联煤化有限公司红庆河煤矿(以下简称“广联煤化”)原预计将于2017年底投产,现在由于广联煤化加快了建设投产的进度,因此预计将在2016年底陆续投产。由于煤矿用顺槽管路管材及附属配件,接续面所需的支护材料,井下安装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等用量将大幅增加,所以公司预计向伊泰集团销售的材料及设备等商品的上限需要做出调整。与此同时,与广联煤矿相关的搬家及设备租赁服务预计也将增加。此外,广联煤化2016年计划生产原煤200万吨, 2017年生产原煤1200万吨,所产煤炭全部由公司购买并销售,所以公司与伊泰集团发生的采购商品交易上限也需要增加。
2. 伊泰集团新成立子公司内蒙古伊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将为公司提供信息产品及信息服务,所以公司向伊泰集团及其分子公司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的上限需要做出调整。
3.伊泰集团及其分子公司使用本公司供电线路,本公司向其收取供电线路补偿费。由于2015年对方未使用公司供电线路,预计该费用的收取将推迟到2017年。
4.中航黎明锦化机公司将于2016-2017年度为公司提供设备维修服务,预计将产生少许维修费用,需要进行补充预计。
5. 内蒙古伊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参考银行存款利率、银行协定存款利率,本着立足集团、服务集团,让利于成员单位的理念重新确定了存款利率。根据股份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对财务公司的贡献度、资源禀赋系数、行业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判断,预计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综合存款利率将调整为2.5%。所以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全年存款利息上限需要做出调整。
2016-2017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调整情况:
公司2016-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除上表调整的项目外,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上限保持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额不变。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双旺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伍仟万元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路南14号街坊区六中南
主营业务:原煤生产、加工、运销、销售;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矿山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路建设与经营;煤化工、煤化产品销售。
关联关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一)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矿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彦禄
注册资本:人民币一亿元
地址:鄂尔多斯市装备制造基地(东胜区达尔罕壕)
主营业务:矿用设备的制造、租赁与维修(不含特种设备);矿用备品备件配送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矿装备有限责任公司31.5%的股权,且公司总经理张新荣在其担任董事,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鄂尔多斯市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志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石油大厦6楼610
主营业务:煤(井)田灭火工程、土石方工程、土地复垦、生态治理;火区治理技术咨询。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鄂尔多斯市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0%的股权,且公司总经理张新荣在其担任董事,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海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拾陆亿壹仟柒佰叁拾贰万玖佰伍拾肆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 10 号
主营业务:生产电力、热力产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销售电力、热力产品;电力设备运行;发电设备检测、修理;销售脱硫石膏。
关联关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煤矿有限公司24%的股权,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中航黎明锦化机石化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铸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壹仟捌佰叁拾万元
地址:准格尔旗大陆新区
主营业务:煤化工、煤制油大型设备及内件、石化设备、化肥设备等。
关联关系:集团公司董事郝喜柱在其担任董事,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春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拾亿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大路镇房子滩村
主营业务:煤炭、电力、热力、粉煤灰生产、销售,焦炭、焦粉销售,热灰综合利用,热力、电力设备安装调试、检测,供热经营,经销机电产品,废旧物资回收、销售,汽车运输,信息服务,市场开发,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租赁
关联关系: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16.67%的股权,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下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关联交易指引》第二章第八条(五)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冬梅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
主营业务:编制化工、煤炭专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企业能源审计报告、企业节能规划、节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工程招标代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及政府采购咨询服务业务;工程咨询;机械、煤炭专业: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招标代理、设备监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建设工程设备监理;进出口贸易。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直系亲属张东梅为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三)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伊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立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万博广场B座三楼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关联关系: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亿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60%,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定价政策
材料销售按照原材料成本加上合理的人工、管理费用、工艺消耗以及一定的利润作为产品的销售价格;设备按其净值结算;地销煤炭与同地区外部煤矿同发热量煤炭销售价格一致;港口销售煤炭参考神华公司定价和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供电线路补偿费按临时使用时期内新增维护费用计价确认;设备租赁、维修服务、信息服务、物业服务等价格都与第三方服务价格一致。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6-006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等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87.08亿元
●为各方担保累积金额(不含本次):人民币152.64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需在本年度不定期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本年度内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借款及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届时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如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发生变更,公司将依照变更后的持股比例履行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401房间
法定代表人:王三民
经营范围: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投资,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
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26日,注册资本为207,459.8万元,公司现持有其76.99%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667,041,002.49 元,负债总额为3,720,182,963.82 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和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3,404,411,922.11 元和608,466,545.89 元),资产负债率为55.80%,净资产为人民币2,946,858,038.67 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83,391,301.49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0,469,020.08 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兴隆街道办事处周家湾村法定代表人:王三民
经营范围:准东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铁路运营管理服务及货物延生服务、机车辆及线路维修等
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5日,注册资本为155,400万元,公司现持有其96.27%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572,901,283.56 元,负债总额为2,087,432,492.55 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和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1,677,089,556.40 元和575,904,725.64 元,资产负债率为31.76%,净资产为人民币4,485,468,791.01 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76,827,732.02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68,116,625.48 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
法定代表人:齐亚平
经营范围:煤化工产品(柴油、汽油、石脑油、煤油等)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17日,注册资本为235,290万元,公司现持有其51%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022,132,068.71 元,负债总额为1,302,485,961.67 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和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1,140,000,000.00 元和304,635,961.67 元),资产负债率为32.38%,净资产为人民币2,719,646,107.04 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11,342,708.28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874,504.28 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锦旗独贵塔拉南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晶泉
经营范围:1#低芳溶剂、3#低芳溶剂、轻液体石蜡、重液体石蜡等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项目的建设。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为77,000万元,公司现持有其90.2%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357,356,546.30 元,负债总额为8,591,214,795.03 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和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6,941,564,800.00 元和7,590,355,268.03 元),资产负债率为91.81%,净资产为人民币766,141,751.27 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897,485.60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95,597.51 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灵石路741、745、747 号1楼102室
法定代表人:杨嘉林
经营范围: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煤炭批发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3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现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62,557,864.63 元,负债总额为818,201,148.14 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和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200,000,000.00 元和618,201,148.14 元),资产负债率为85%,净资产为人民币144,356,716.49 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262,246,639.06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078,577.06 元。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六)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2512室
法定代表人:张晶泉
经营范围:煤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煤化工技术咨询服务,煤炭技术咨询服务
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年2月16日,注册资本为10.6亿元,公司现持有其90.2%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188,019,346.88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840,568,035.66 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和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3,150,000,000.00 元和949,380,960.17 元),资产负债率为74.03%,净资产为人民币1,347,451,311.22 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69,198.16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345,783.77 元。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七)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察布市查尔县伊南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晋堂
经营范围:煤化工产品及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煤炭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煤化工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年9月24日,注册资本为15.7亿元,公司现持有其90.2%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6,291,910,358.90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724,130,982.60 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和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4,300,000,000.00元和435,130,982.60元),资产负债率为75.08%,净资产为人民币1,567,779,376.30 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47,738.46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145,604.40元。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八)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察布市查尔县伊南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军
经营范围:对煤炭开采行业的投资
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年3月13日,注册资本为6.5亿元,公司现持有其90.2%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92,950,875.60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44,957,569.41 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和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298,500,000.00 元和120,457,569.41 元),资产负债率为40.71%,净资产为人民币647,993,306.19 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3,648.44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1,964.00 元。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九)伊泰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杨嘉林
经营范围:对煤炭开采行业的投资
伊泰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年11月3日,注册资本为0.5亿元,公司现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92,129,059.91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69,130,367.70 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和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300,000,000.00 元和469,130,367.70 元),资产负债率为97.10%,净资产为人民币22,998,692.21 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50,084,196.96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001,307.79元。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伊泰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太路29号1幢楼东部504-A27室
法定代表人:杨嘉林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等
伊泰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年11月13日,注册资本为0.5亿元,公司现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12,629,880.97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61,883,954.79 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和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200,000,000.00 元和261,883,954.79 元),资产负债率为90.10%,净资产为人民币50,745,926.18 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662,642,795.26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45,926.18 元。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及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亦符合无需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形。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均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2.64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2.53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1.51亿元的比例为68.91%、68.86%。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6-00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
发行H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增发H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对董事会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股本中的新增的H股股份进行一般性授权。审议事项如下: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发、发行及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或处理的股份数量总额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该决议案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的同类股份数量的20%的H股股份,并在本议案第2项所述前提下,在该限额内,对配售或发行的H股股份数量做出决定。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公司法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并取得所有政府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有)行使一般性授权。
3、一般性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将一直有效,直到下列三者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2)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满12个月当日;
(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者更改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及发行任何新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新股份配发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份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份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修改。
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6-00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11:00时在公司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山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共7名,出席监事7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关于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客观实际地反映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了一贯的利润分配原则,科学合理,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也充分保障了股东应享受的收益权。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对2016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进行补充预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对2016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进行补充预计的公告》。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2016-2017年度持续性关连交易上限进行补充预计的议案。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同意继续聘用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1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上述审计机构的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前述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上述审计机构的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前述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以上第一、二、六、八、九、十、十一、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6—00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多年执行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并为公司发行H股上市事宜之专项境内审计机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1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审计机构的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前述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用审计机构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具有相关职业资格,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均能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16---01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2016年度内控
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审计机构的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前述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用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职业资格,且在以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均能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