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6-013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3月30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广州白云机场南航明珠大酒店四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刘长乐因公请假,委托独立董事宁向东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谭万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业绩公告(包括中国、国际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和董事会报告);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本公司(不含子公司未分配的收益)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4.63亿元。按《公司法》提取净利润的百分之十即人民币2.46亿元作为法定公积金后剩余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17亿元;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本公司(不含投资单位未分配的收益)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19亿元,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46亿元后剩余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73亿元。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7.85亿元,按公司总股本9,817,567,000股计算,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 股股东支付。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有待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审议批准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国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美国财务报告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提供专业服务,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香港财务报告提供专业服务,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决定其酬金;
四、审议批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批准公司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采购方案,并授权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六、审议批准公司统一注册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或总经理和/或财务总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授权财务部总经理签署该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七、审议批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批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发行股票事宜;
公司特别提醒,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即使获得上述授权,如果发行A股新股时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十、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宜;
十一、提请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三、九、十项议案和公司2015年监事会报告等事项,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筹备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另行发出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6-014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在广州白云机场南航明珠大酒店四楼三号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杨怡华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吴德明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出席本次监事会的监事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批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业绩公告(包括中国、国际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本公司(不含子公司未分配的收益)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4.63亿元。按《公司法》提取净利润的百分之十即人民币2.46亿元作为法定公积金后剩余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17亿元;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本公司(不含投资单位未分配的收益)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19亿元,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46亿元后剩余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73亿元。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7.85亿元,按公司总股本9,817,567,000股计算,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 股股东支付。
三、审议通过《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
五、审议通过《2015年监事会报告》;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1、年报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6-015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审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更换本公司 2016 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是一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根据国资委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如外部审计师连续承担同一家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超过一定年限的,该企业应考虑或按要求更换该审计师。为此,依据上述规定以及本公司的采购管理规定,本公司通过采购招标程序,确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候选服务商。
本公司现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国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美国财务报告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提供专业服务,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6年度香港财务报告提供专业服务。根据本公司章程,此事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将退任公司的境内外审计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经确认,并没有任何有关其退任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及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关注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并未知悉任何有关建议更换审计师的情况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本公司董事会亦确认,本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无任何意见分歧或未决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谨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前年度向本公司提供的优质服务表示衷心谢意。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