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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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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30日,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2015年四季度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变动的议案。

批准转销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跌价准备人民币30,970.22万元;计提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跌价准备人民币59,135.18万元。批准转销备品备件跌价准备人民币15.88万元。批准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3,500万元。

二、通过公司2015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三、通过公司2015年税后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本公司净亏损人民币41.72亿元。由于公司亏损,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建议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通过董事会2015年工作报告。

五、根据201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授权,经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可,董事会决定支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报酬共计人民币498.5万元,包括年度审计费人民币44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人民币60万元)和中期财务报告执行商定程序费人民币58.5万元。

六、建议股东大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七、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薪酬考核意见,批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薪酬。

八、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九、批准公司2015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

十、批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

十一、批准修订《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十二、批准公司办理贰亿美元以内的贸易融资,并相应逐笔办理远期结售汇,锁定美元融资到期还款的购汇汇率,美元融资金额根据实际矿石采购每单的支付金额办理;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计划财务部经理审批具体每笔远期结售汇业务,并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汇率交易相关合同。

十三、同意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上述二、三、四、六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30日,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长钢公司”)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长钢股份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5%。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长钢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对长钢公司各类固定资产重新核定了实际使用年限,决定从2016年4月1日起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十二五”期间,长钢公司淘汰落后产能、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投入达45亿元,提升了装备的性能和使用寿命周期。经过对固定资产的预期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评估复核,公司同意长钢公司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后长钢公司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率在钢铁企业中仍处于中等水平。

长钢公司此次纳入评估复核范围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烧结厂、炼铁厂、炼钢厂、轧钢厂、能源厂、机修厂、运输部,及各直属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涉及固定资产4006项,固定资产原值56.26亿元。现场实地勘察占评估复核范围内资产原值总额的90%以上。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钢公司对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自2016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经测算,长钢公司预计减少2016年4-12月的固定资产折旧额10633万元,将增加2016年度利润总额10633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审议程序也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项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要求,符合长钢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公允地反映了长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关于长钢公司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4、审计师意见。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在马钢办公楼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和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依法运行、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情况在年度报告中出具了意见。

会议认为,本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会议同意该报告,并按规定在媒体上公开披露。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2015年工作报告。

经讨论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监事履职情况的报告。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监事年度报酬总额内,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相关监事的年度报酬,并向股东周年大会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四季度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变动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会议认为上述四、五两项议案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审议程序也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建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说明了公司内部控制现状,不存在虚假性陈述。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重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重视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热心从事社会公益事业,认真履行了企业社会责任。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办理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会议认为上述九、十两项议案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上述十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