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7版)
委托人姓名(名称):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0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2016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3、业绩预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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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积极拓展市场,实现了业绩的稳健、持续增长;同时,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并购的标的公司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很好的完成了业绩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2016年第一季度,预计非经常性损益为147.82万元左右。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1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1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2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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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1)公司自上市以来,经营情况保持持续稳定增长。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442,980.0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79%;实现营业利润55,242,597.0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20,413.4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53%。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
(2)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236,515,028.84元,期末现金余额302,099,492.16元,资本公积余额1,003,276,159.39元。
公司2015年度拟以截止2016年3月1日公司总股本47,430,7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3,715,363.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转增股本总额为132,806,035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财务成果的可分配范围。
综上所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进行适当的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止本分配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1)2016年1月26日公司首发限售股份解禁,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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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2月2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发行上市,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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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本分配预案预披露后6个月,(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未来1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但不排除1个月后有减持所持股份的计划;(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但不排除3个月后有减持所持股份的计划;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述人员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或十五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80,236,762股,按新股本全面摊薄计算,转增后的公司即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同比例摊薄(未考虑股权激励行权导致股本增加的影响)。
2、本分配方案披露日前后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谨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3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9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北京浩丰鼎鑫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丰鼎鑫”)增资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浩丰鼎鑫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
2、本次增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前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北京浩丰鼎鑫软件有限公司
名 称:北京浩丰鼎鑫软件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6号西区7号平房103室
法定代表人:张召辉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01日
经营范围: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浩丰鼎鑫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浩丰鼎鑫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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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5年度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了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安世纪”)100%股权,本次交易使得路安世纪的客户和技术等优势资源,与浩丰科技的营销信息化主营业务产生协同效应。
浩丰鼎鑫主要从事营销信息化软件的研发、项目实施及技术服务工作,在公司内部定位为从事营销业务及管理平台业务;作为本次协同效应的实施主体,对浩丰鼎鑫增资有助于提升其综合实力,利用其在研发、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可以和路安世纪的客户、数据资源形成契合,将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壮大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整合能力,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实现公司快速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建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21号),核准公司向李建民发行3,561,034股股份,向孟丽平发行2,769,69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30,727股已于2016年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待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后公司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时公司会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事项,将据此把《公司章程》第三条中注册号修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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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