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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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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上接88版)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6-006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修订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6-007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鲍麦克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鲍麦克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已实际为鲍麦克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上海南汇支行申请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3名董事表决通过此项议案,另3名关联董事张学阳先生、秦仓法先生、廖胜兴先生回避了表决。本次为鲍麦克斯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鲍麦克斯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峨山路91弄98号

法定代表人:张学阳

注册资本:7692.3万元

经营范围:嵌入式软件、电力电子、电机与控制、机电一体化系统产品及其应用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自产产品销售,提供相应技术咨询、管理咨询、自有技术成果转让等。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鲍麦克斯资产总额为126,368,151.17元,负债总额为67,491,179.47元,股东权益为58,876,971.70元,资产负债率为 53.41%。(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鲍麦克斯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鲍麦克斯在银行申请的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具体贷款事项由贷款方向银行申请,经审批后办理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号)的规定,被担保方鲍麦克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1,5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1000万元。

六、备查资料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6-008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武汉精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

投资金额:拟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的外延式扩张,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精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该投资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创投公司设立尚需经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审批。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名称:武汉精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货币出资,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等

投资方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识别和图像识别、新材料、智能制造、现有主业上下游产业链相关项目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实施公司一贯倡导的走技术创新之路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通过产业并购、股权投资、项目孵化等方式,延伸产业链,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加快公司产业升级,最终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投融资平台,拓展业务领域和投资渠道,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持续稳定的增长。

投资公司设立后将大力推动公司的外延式扩张,成为公司统一对外投融资平台。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风控措施控制、化解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2016-009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1日

至201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16年3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学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或在公司网站(www.routon.com)上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四)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电话:(027)87921111-3221

传真:(027)87467166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30223

联系人:赵竫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