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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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由黄陈代为履行公司督察长职务的公告

2016-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由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备案。黄陈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的期限不超过90日。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