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
强化主体责任从严监管
⊙记者 吴绮玥
4月1日,山东证监局在济南组织召开山东辖区2016年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会议,通报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辖区上市公司监管工作要求。山东证监局局长陈家琰、副局长赵洪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陈家琰分析了辖区上市公司规范发展面临的形势,要求上市公司切实担当起规范发展的主体责任:一是深刻理解肩负的勤勉忠实义务,公平对待公司所有股东;二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做到公开透明;三是不断加强规范运作,远离虚假和欺诈,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四是立足公司价值持续增长,服务供给侧改革大局,依法合规推动并购重组和再融资;五是稳健经营,谨防违法违规风险,避免涉入区域性、行业性风险。
赵洪军通报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上市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辖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出了几项具体要求:一是切实履行诚信义务,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二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良好的公众形象;三是完善公司治理,杜绝利益输送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四是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切实防范内幕交易;五是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此外,为提高各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对并购重组最新政策的理解把握,山东证监局下发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规选编》和《并购重组法规汇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