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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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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6-023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5日发出,2016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九名,实参加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联合电路板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收购杭州联合电路板有限公司100%股权。

董事会授权韩涛先生负责签署本次收购股权的相关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收购杭州联合电路板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2、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转让金联科技(金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科技”)10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

董事会授权韩涛先生签署此次转让事宜的相关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宁国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3900万元对安徽金瑞进行追加投资。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对宁国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6-024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杭州联合电路板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6年3月31日,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联合电路板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杭州联合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联合电路板”)10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35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6年3月31日,公司与杭州联合电路板的唯一股东田军先生签署了《关于杭州联合电路板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本次收购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田军,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国籍,持有杭州联合电路板100%股权。

三、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杭州联合电路板有限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的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牧家桥,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印刷电路板。田军先生是杭州联合电路板的唯一股东,持有杭州联合电路板100%股权。

田军先生保证其所持有的杭州联合电路板的股权没有设置质押、抵押或任何其他第三者权益或被采取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亦不存在尚未了结或者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2、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情况

经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杭州联合电路板的资产总计为45,439,485.15元,负债总计35,349,620.40元,净资产为10,089,864.75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40,072,154.52元,净利润为3,206,650.33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标的:田军先生所持有的杭州联合电路板100%的股权;

2、交易价格: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标的股权的评估价值人民币3600万元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后,最终确定收购价格为人民币3500万元;

3、支付方式:转账/现金支付;

4、支付期限: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30%,即1050万元;完成本次股份转让在工商登记处的变更登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即175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标的公司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帐册、税务资料、公司组织及经营相关的全部文件、人员资料等)移交给甲方后支付股权转让款余下的20%,即700万元;

5、税费承担:为履行本次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义务所须缴纳的税款由各纳税主体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承担;

6、其它:杭州联合电路板在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已经列入《评估报告》中的所有负债,仍由股份转让完成日之后的杭州联合电路板承担。标的股权对应的、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前标的公司已分配的基准日之前的利润,仍归乙方所有,还未支付的在本次转让合同生效后的一个月内(且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的前提下)由标的公司向乙方支付完毕。

7、违约责任: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遭受任何实际经济损失,应给受损失方补偿以使其免受损失。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义务而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有义务为此做出足额补偿。

8、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成立,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交易双方按照各自的组织文件的规定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内部审批手续;

(2)本次股权转让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涉及本次股份收购的其它安排

董事会授权韩涛先生负责签署此次收购事宜的相关文件。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的主要目的是为公司担负覆铜板新产品实验工厂的作用,通过PCB生产比较成熟的杭州联合电路板在PCB行业中对公司研发的覆铜板新产品进行试用和完善,直接接触PCB下游客户(覆铜板产品的直接使用客户)使公司研发出更多、更新、性价比更高、能适应各种客户需求的覆铜板新产品,进一步扩大中高等级覆铜板产品的市场份额,以实现强化公司规模优势和行业影响力的目的。

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对研发的覆铜板新产品进行试用和完善,对公司覆铜板事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收购事项主要是公司覆铜板长期健康发展进行的布局,目前经济形势和电子行业市场不稳定,印刷制电路板行业竞争激烈,存在着因未来市场变化而导致的价格下滑,因受到技术、人才、管理、运营风险等因素影响效益,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八、备查文件

1、《关于杭州联合电路板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计报告》

5、《杭州联合电路板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6-025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投资收益2,271,125.21元,将一次性计入公司2016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具体以 2016 年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交易概述

2016年3月31日,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陈荣波先生签署了《关于金联科技(金寨)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金联科技(金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科技”)100%股权转让给陈荣波先生,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 元。

根据金联科技2015年财务报告,金联科技总资产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的0.02%,营业收入占0.20%,净利润占12.9%,1元交易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接近0,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3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6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职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金联科技股权,金联科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截止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金联科技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情况。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姓名:陈荣波

身份证号码:342426196812083415

住所:安徽省金寨县果子元乡牛畈村上湾组

股权受让方陈荣波先生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代持、信托以及其他未披露之行为导致双方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金联科技(金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敬

成立日期:2013年3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各类线路板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和新产品的开发,相关工艺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的各类线路板相关联产品及覆铜板深加工。

公司住所:金寨县开发区(金寨县德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内)。

(二)标的公司经营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会师报字(2016)第0926号]《审计报告》(下称“《审计报告》”),金联科技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491,613.35元,总负债11,456,085.26元,净资产-10,964,471.91,营业收入4,594,344.80元,营业利润-4,751,167.44元,净利润-5,492,630.64元。

截止2016年2月29日(未经审计)总资产490,615.34元,总负债11,480,596.65元,净资产-10,989,981.31元,营业收入203,605.38元,营业利润-25,509.40元,净利润-25,509.40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将所持的金联科技(金寨)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陈荣波先生,转让价格为1元人民币,转让产生的有关费用由陈荣波先生承担。

2、股权受让人陈荣波先生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3日内将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3、交易双方应促使标的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和标的公司组织文件的规定签署标的股权过户或登记有关的所有文件,并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促使标的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使陈荣波先生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合法拥有标的股权,成为标的公司的合法股东。变更所需费用由陈荣波先生承担。

4、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陈荣波先生即成为金联科技的股东,与金联科技相关的权利和利益由陈荣波先生享有,与金联科技相关的义务、责任(包括交割日前金联科技的相关义务和责任)亦由陈荣波先生承担。

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定价是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上会师报字(2016)第0926号]《审计报告》为基础,结合标的公司资产状况经营状况等综合因素,本着有利于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商定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公司与交易对方发生的该项交易,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六、涉及本次股份收购的其它安排

截止2016年2月29日,金联科技和上海国纪电子有限公司之间应收应付款项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金联科技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金联科技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转让后的金联科技享有或承担。

董事会授权韩涛先生签署此次转让事宜的相关文件。本次转让事项完成股权交割等相关手续后,免除程敬先生作为金联科技的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职务,并不在金联科技担任其它职务。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金联科技成立后,由于运行成本过高,经营持续亏损,并且难以扭转经营困局,加之由于距离公司较远,时效性也不够,在综合考虑投资运行成本后,公司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处置该项业务,可以减少亏损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拖累,促进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本次转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正面影响。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关于金联科技(金寨)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6-026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宁国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注册设立安徽金瑞电子玻纤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年产4,800万米电子级玻纤布项目的议案》(以下简称“安徽金瑞”或“宁国项目”)及201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宁国项目追加投资1,100万元的议案》(以下简称“追加项目”)。根据上述决议,公司积极稳妥地推进宁国项目及追加项目的建设,并分别于2014年3月及2015年11月全面完成建成并正式投产,目前生产、销售正常。

自宁国项目投产以来,安徽金瑞生产的玻璃纤维布已成为公司覆铜板产品原材料的主要供货商,为公司提供了更符合其产品需求的可靠原材料,提升了公司覆铜板产品的技术优势,为公司实现产销一体化、形成产业链优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随着珠海、杭州项目的完成,公司的覆铜板产能不断扩大,安徽金瑞的生产能力不能完全满足公司的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现有厂房及公共设施利用率、摊薄产品固定成本,扩大产能、为公司产业发展及材料保障奠定基础,公司拟对安徽金瑞追加投资人民币3,900万元,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增加“年产2,016万米电子级玻纤布”建设。经过此次追加投资,安徽金瑞项目投资总额将增加到人民币20,000万元。项目达成后整体产能将增加到“年产8,256万米电子级玻纤布”。

二、追加投资前项目的基本情况

“年产4,800万米电子级玻纤布项目”,总投资额15,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超募资金。安徽金瑞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注册资金5,000万元。2015年4月22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100万元对安徽金瑞进行追加投资。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安徽金瑞“年产4,800万米电子级玻纤布项目”及追加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差额为尚未支付的部份设备、工程尾款及质保金。

三、本次追加投资的内容概述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3,900万元对安徽金瑞追加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资产变动表 单位:万元

因本项目进行扩产建设,新增的设备设施需要建设、购置、安装和调试,预计建设周期11个月。

四、追加投资的主要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追加投资,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增加“年产2016万米电子级玻纤布”的扩产建设,是基于目前公司随珠海项目、杭州项目完成后覆铜板产能的不断扩大、从提高覆铜板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降低成本、提高供给量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而谨慎作出的决策。本次追加投资扩大安徽金瑞电子级玻纤布的产能,能够降低公司玻璃纤维布的生产成本,提高覆铜板产品质量和稳定性,从而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

本次追加投资额为人民币3,900.00万元,约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92%。本次追加投资后,不会对公司2016年的正常生产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3,900万元对安徽金瑞追加投资,主要用于补充项目扩产后的设备设施购置、建造、安装等费用。该事项没有与原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次追加投资后效益分析

根据对该项目追加投资后的项目规模和未来市场环境假设,公司对本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了重新测算。此次追加投资后的主要评价指标如下:

(以上为预测数据,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形势变化、经营管理运作情况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六、审议及决策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宁国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900.00万元对安徽金瑞追加投资。本次追加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后,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行为,是对原有超募资金项目与追加投资项目的扩产建设,符合当前的行业形势,有利于提高公司电子级玻纤布的生产力,能够降低公司玻纤布和覆铜板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覆铜板产品质量和稳定性,从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该项追加投资没有与原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900.00万元进行追加投资。

七、其他

本次公司是在安徽金瑞原有的基础上进行追加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仍可能会受到技术、人才、管理、运营风险等因素影响效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6-027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5日发出,并于2016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共3名,实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帅新苗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为避免金联科技继续亏损拖累公司业绩,促进企业良性健康发展,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金联科技(金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科技”)的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陈荣波先生,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

金联科技2015年财务报告是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上会师报字(2016)第0926号]《审计报告》为基础,结合该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等综合因素,本着有利于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经双方共同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6-028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12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购买的理财产品未来到期情况及资金使用安排,在确保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的额度内,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15年11月19日、12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85)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

根据上述决议,2016年3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00万元,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同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安国纪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国纪”)和国际层压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层压板材”)分别使用自有资金2,400万元和1,200万元,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现金管理1号)》(以下简称“合同”)。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评级:极低风险产品(本评级为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4、理财产品投资标的:本理财计划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票、高等级信用债等固定收益工具;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5、产品预期收益率:本产品以客户的每笔认(申)购为单位计算理财计划份额的存续天数,存续天数与预期年化收益率的对应关系如下:

6、产品成立日:2012年6月28日;

7、产品开放日及开放时间:产品运作期间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时间为每一工作日的9:00-15:30;

8、产品收益起算日:2016年3月31日

9、产品到期日:本理财计划持续运作,银行可提前终止。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适时赎回。公司购买本产品的期限最高不超过12个月;

10、产品本金赎回及收益支付:产品开放日赎回申请即时生效。投资者赎回理财计划份额时,赎回的理财计划份额对应的投资本金即时到账,赎回的理财计划份额对应的应得理财收益于赎回确认日当日划转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本产品存续期间,若任一开放日客户赎回的理财计划总份额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工作日总份额的30%时,即为巨额赎回,交通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若连续2个工作日(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银行有权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11、认购金额:900万元;

1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3、公司本次出资900万元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经审计的总资产230,081.00万元的0.39%。

14、产品风险提示:

(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债务人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在投资周期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2)流动性风险:除本理财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4)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动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6)在最不利情况下,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到期时理财投资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预期收益,理财收益甚至可能为零,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时的实际现金资产向客户进行分配,分配按先应得理财本金后应得理财收益的顺序进行。

(二)购买“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保证收益型-现金管理1号)”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现金管理1号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产品收益率:2.60%/年;

4、投资标的: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ABS、ABN等以及ABS次级档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券商收益凭证、优先股、存放同业、货币基金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券商/基金/保险定向计划及信托计划等;

5、产品成立日及开放时间:2012年5月18日,自产品成立日起的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

6、产品收益起算日:2016年4月1日;

7、产品到期日:为开放式产品,不设固定到期日;

8、产品持有期:最短7天;

9、产品本金赎回及收益分配:杭州国纪和国际层压板材可于最短持有期后的任一开放日内提交赎回申请,全部赎回时,T日赎回,本金及收益T+1日到帐,部分赎回时,T日赎回,部分赎回份额所对应的本金T+1日到帐,该赎回本金对应的收益将在每月收益分配日获得。每月15日分配截至上一日的累计收益,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累计收益计算区间也相应顺延。

10、认购金额合计:3,600万元;

11、资金来源:杭州国纪和国际层压板材自有资金;

12、杭州国纪和国际层压板材本次合计出资3,600万元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经审计的总资产230,081.00万元的1.56%;

13、产品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不能获得产品收益,甚至不能获得本金回收。

(2)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也可能存在实际投资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的可能。

(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对于合同约定可进行赎回操作的产品,若产品发生巨额赎回,客户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5)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或本金的回收。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中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如果客户或浦发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核查为主;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收益情况。

三、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影响

1、公司、杭州国纪和国际层压板材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分别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和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所需资金安全,并且不影响公司、杭州国纪和国际层压板材正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杭州国纪和国际层压板材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其它事项说明

1、公司与交通银行及杭州国纪和国际层压板材与浦发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2、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和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6,85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14,700万元(含本次自有资金4,500万元)。公司和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合计未到期金额21,550万元(含本次金额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9.37%。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

五、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协议》

2、《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